浙江在线8月8日讯 8月1日起,舟山实施物损交通事故快撤快处新机制。为促进这一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新城交警大队又出新招:从有多年交管经验的辅警中挑选引导员,并经一定专业培训后,上路引导物损事故的快速处理。目前,首批6名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引导员已正式上岗。
轻微追尾事故10分钟内处理完
8月2日上午9点33分,新城隧道内三车追尾,车主报警后,一位穿着辅警装、戴着“引导员”蓝袖章的辅警骑着摩托车很快到了现场。经过初步询问,该事故符合快速撤离的条件,引导员便拿出随身携带的相机拍照,接着指导事故车主填写见证卡,不到10分钟,这起轻微追尾事故便处理完毕,三车均撤离现场,交通恢复畅通。
像这样的引导员,目前在新城区域内共有6名,他们按照区域定点或巡逻。一旦周边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引导员接到指令后便迅速出动,一般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为事故双方提供引导服务。
引导员主要职能有四项
自8月1日起实行新规后,新城交警大队开始试点“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引导员”,1至4日,引导员共协助当事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12起,一般都在8分钟之内赶到事故现场并快速处理,避免交通拥堵。
据新城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引导员统一穿着辅警服装、戴“引导员”蓝袖章、持证上岗,配备数码相机、警用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等设备。“他们的职能主要有四项:固定事故证据、协助填写见证卡、解答事故当事人疑问、调解事故现场纠纷等,但需要注意的是,引导员不具备执法权、不从事任何收费业务、不保管当事人任何证件和车辆等。”
机动巡逻引导保畅通
今年上半年,新城区域共接事故报警1213起,其中符合快速处理的物损事故占三分之一以上,引导员机制的出台,将大大提高快速处理事故的效率。“引导员作为交通事故接处警的先期到达力量,可以形成引导员协助驾驶员处置物损事故、民警处理疑难伤人事故的局面,能较好弥补现有警力紧缺的问题,也实现了在10分钟内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引导员机制的试点,将事故处理从以往‘坐堂式等待’转变为‘机动巡逻中引导’,从先调解再撤现场转变为先撤现场再调解,从四轮转变为二轮快速处置,为物损交通事故现场的快撤保畅通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此外,通过现场宣传、引导和“第三方”固定证据,进一步消除了当事人的顾虑,使当事人对理赔更加放心顺畅,也更好地维护了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