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9日讯来自三门县的4名粮贩来到上虞市永和镇青峰村非法收粮,他们在电子秤上做手脚,每过磅一次分量“缩水”40公斤。细心的农户发现其中的端倪,现场将粮贩围住。上虞公安、工商等部门相关人员及时介入调查,粮贩非法收购的5176公斤粮食被暂扣,粮农获得了6000元赔偿。
“收早谷了!1.22元一斤……”8月5日清晨6点多,一声声吆喝打破了上虞市永和镇青峰村的宁静。马某等4个男子开着一辆大卡车,到村里收谷来了。
马某等人是三门县的粮贩,他们正冲着丰收的粮农而来。“眼下正是早谷收购旺季,青峰村是粮食主产区,当地村民为图个方便,习惯将早谷卖给粮贩。”一位村民说。
“家里堆着这么多早谷,价格还可以,卖了吧!”倪大伯赶紧招呼。很快,一袋袋早谷搬上了粮贩带来的电子秤,21次过磅下来,共3000多公斤。
“我也想卖一些!”叶大伯成为第2个卖粮的农民。最后7袋谷搬上电子秤,叶大伯怀疑分量有点“缩水”,就向粮贩提了个要求,“分3次称7袋谷”。
就是这个要求,让粮贩的黑心秤曝了光。“3次称的分量比单次称的分量还要轻80斤!这台秤有问题。”叶大伯的呼声惊动了村民,大家很快将马某等4人围在当中。
因为害怕挨打,马某自己拨通了110报警电话。“我们接到当地警务室的求助电话,4名执法人员10点左右就赶赴现场。”上虞市工商局丰惠分局的郑利清告诉记者。
由于马某收粮既未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又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属非法收粮行为。工商执法人员一方面暂扣了马某非法所收的早谷5176公斤;另一方面着手进行理赔,理赔的标准是“一倍”赔偿,由粮贩马某向倪大伯、叶大伯等两农户补足缩水的稻谷重量1260公斤,并根据所缺重量按市价作一倍的赔偿,两位农户得到赔偿金共计6000元整。
上虞市工商局相关人士称,收粮时节粮农遭遇秤上做手脚的粮贩事件时有发生,粮户要增强法律意识,按有关法律规定,将粮食卖给已取得行政管理部门许可并经工商部门登记的法人、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不要贪图方便,卖给非法粮贩。同时要多留个心眼,及时查看电子秤是否存在问题。另外在卖粮过程中一旦发生粮食“缩水”等情况,要及时向工商、公安、粮食管理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