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0日讯
一边是用地紧张,一边大块的土地却在“晒太阳”。不过很快,宁波就要对闲置土地动真格了。
未来3个月,宁波要对转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进行一场大清理。通过专项行动,消化全市转而未供土地3万亩以上,处置八成以上闲置土地。
3个月向两类土地“开刀”
10月31日前,宁波要对两类土地“开刀”,分别是转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所谓转而未供土地,是指已完成“农转用”但尚未供应的土地。
专项行动要求,对1999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尚未完成供地的城市分批次农转用项目建立清册;对截至2011年6月30日,超过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的时间,尚未开工和竣工建设项目也要求建立清册。
专项行动要求,对不同成因的土地,逐宗拟定处置方案。
9月份宁波集中处理“晒太阳”的土地
按照专项行动的工作步骤,8月份完成摸排工作,查明原因,建立档案。到9月份,就要开始动真格处理了。
对转而未供土地量多,通过这次专项清理活动仍达不到近三年供地率要求的县(市)区,在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时予以核减。
对于闲置土地,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逐宗指定处置方案。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征收土地闲置费、责令限期动工开发建设、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处置。并于争取在10月底前,处置到位八成的闲置土地。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