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0日讯
近日,丽水市高速公路丽水(富岭)、缙云出口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开通试运行,装有车载电子标签的车辆不停车就可以自动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而且通行费还可以优惠3%。
推行使用不停车收费系统将有效提高车辆通行能力。据介绍,我市私家车主需要办理不停车收费业务的,只需持车辆行驶证、个人身份证、个人工商银行信用卡(可透支卡),将车辆驶入丽水高速公路ETC服务处,装车载电子标签(OBU\CPU)即可。单位公车首先要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该单位工行账户、该单位所要办理ETC车辆行驶证、经办人身份证到中国工商银行(丽水支行:丽阳街555号;各县分行代理点)进行签约,再持工行签约资料、该单位所要办理ETC的车辆到丽水高速公路ETC服务处装车载电子标签(OBU\CPU)。
据了解,装有车载电子标签的车辆在全省已开通ETC的高速公路出口均可实现不停车收费。目前我市境内高速公路除丽水西、丽水(富岭)、缙云出口已开通ETC外,到今年年底,青田东、青田西、遂昌、松阳、云和、龙泉安仁6个出口也将陆续开通E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