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10日讯 9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8月1日起实施的《舟山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撤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行一周来已初见成效。截至8月7日晚8点,一周内本岛三个理赔中心接到的物损事故处理总量是81起,其中定海两个理赔中心受理58起,普陀23起。
效果:民警接处警数有所下降
据统计,新规推行前一周,物损事故报警占到全部事故大概的比例为:定海总接警310起,符合物损171起,占55.1%;普陀总接警284起,符合物损95起,占33.5%;新城:总接警56起,符合物损28起,占50%。而上周新规推行后,三个大队事故处理民警一天的接警量均略有下降,其中新城大队每个民警日均处警减少2.29起。此外,在早晚两个交通高峰期,因物损事故车辆占道而需紧急疏导的拥堵点也略有减少。
“第一周能有日均16起物损事故‘走捷径’,这个推行效果还是满意的。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如果这个新规能够不断普及深入,车主知晓率和执行率能不断提升,那么对道路快速恢复畅通、缓解警力不足矛盾等方面有着显见的好处。”该负责人如是说道。
遗憾:当事人第一选择还是报警
通过这一周发现,物损事故当事人在事发后,能主动按新规流程自行去物损理赔中心处理的非常少,绝大多数当事人的第一选择仍是报警,经110或122民警电话或短信引导告知,或者民警到达现场后见证告知,才去理赔中心处理的。
民警在对物损事故当事人告知交流中,了解到他们该撤不撤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很多驾驶人虽知道有这个新规,有些甚至宣传册就在车中但没认真看过,因此发生事故时仍不太清楚该怎么办;二是部分当事人有所顾虑,怕现场撤离了讲不清楚,会惹麻烦;三是虽然事故责任很明确,但当事人仍会对事故成因及责任争执不下。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车主:可到交警、保险部门领取解读宣传册,或登陆“千岛警察网”相关栏目,认真查看一下新规解读,遇事时才能心里有底。
尚未有当事人该撤未撤造成堵塞受处罚
这个新规刚推行,驾驶员有一个认知过程的缓冲期,我市各级交警部门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其进行辅助。譬如定海交警大队采取了“分片包干”的形式,每天始终保证有十组左右的警力在路上,一旦有物损事故报警可就近赶到对当事人进行告知提醒;新城交警则专门在路上增设了“快撤快处引导员”,随身携带相机和《见证卡》,现场协助、引导事故当事人进行快速处理。
在这些辅助措施的配合下,一周以来尚没有当事人因该撤未撤造成堵塞而被处罚。“驾驶人要尽快熟悉新规、学会自行处理才能更快撤离,更有利于道路畅通。”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