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8月10日电 记者10日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该省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经发布: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4%,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5%,不设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
其中,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是指本年度本省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是指本年度本省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允许达到的最低幅度。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结合了2010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及2011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各类企业也要结合本年度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参考上述指导线,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要依据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工资分配,并尽快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使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提高相同步。
记者注意到,新公布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2010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2011年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严格按5%的下线进行控制,不得突破。有关专家指出,这是专为垄断行业所设的附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