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11日讯
一条土墩差点伤了两人和气
2001年1月,老徐在岱山东沙镇司基村承包了一片土地搞葡萄种植,近年来收成一直不错。同村村民老戴于2003年承包了靠老徐承包地北边的虾塘搞养殖,两块地之间隔着一条长长的水沟。
今年6月梅雨淅沥,水沟很快满溢。为了不使自己的劳动成果泡汤,老徐疏通排水通道。而老戴却在老徐不知情的情况下,于6月18日一早,用小型挖泥机在虾塘与水沟之间垒起一条长约130米的土墩。大水是漫不进虾塘了,可当日下午老徐的承包地就遭了殃,地里的作物全部被水淹没。老徐怒而找老戴理论,要求立即铲除土墩,并赔偿损失。未果后,老徐于7月5日将老戴诉至岱山县法院。
法院受理此案后,迅速找到徐、戴二人和当地村委会了解情况,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7月26日下午,岱山法院民一庭的承办法官协同当地村委会和社区调解员,头顶烈日来到田间地头现场勘查、释法析理。最终,老戴同意铲除土墩,并补偿老徐2500元,邻里握手言和。
一点小事楼上楼下对簿公堂
只要一抬头看到家里的天花板,沈家门的周先生和吴女士就一脸的郁闷。从2009年起,他们家客厅上方的木质结构开始有发黑霉变的迹象,至2009年四五月间愈加严重,有两块木板大部分都发黑,严重影响屋内美观。他们认为是楼上张女士家水管漏水所致,双方就赔偿问题不断协商,却一直无法达成一致。于是近日周先生和吴女士来到普陀区人民法院,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因漏水造成的损失2000元。
无独有偶,嵊泗菜园的张女士也有类似的烦恼。她入住某小区已经两年了,可最近楼上的装修却让她苦不堪言。家里的墙体、房顶多处出现裂缝不说,吊灯配件竟然掉落地上并损坏。张女士向物业部门反映,在物业部门的主持下双方多次协商无果。于是她将楼上人家诉至嵊泗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价值1200元的灯具,并修复房顶及墙壁裂缝。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李先生和何女士赔偿原告张女士灯具损失1000元,张女士家墙壁、天花板等处的裂缝由被告在调解生效后10日内进行修复。
法官提醒:邻里间应多“换位思考”
邻里间产生了纠纷,法官建议应提倡“换位思考”。邻里之间增进沟通理解,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白对邻居的义务,切勿只图自己方便,或觉得用自己的办法能解决问题。同时,要多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邻里之间出现了纠纷,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切勿一时冲动,让有理变得没理。
俗话说:“有千年邻居,无千年亲戚,让他三尺又何妨。 ”为了芝麻绿豆大的小事伤了邻里和气,实在划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