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12日讯8月9日上午,绍兴力博集团总裁骆越峰,作为唯一的企业代表,向市领导及企业同行介绍“劳资和谐”之道。这样的安排具有深意,当天召开的全市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大会宣布,绍兴将通过3至5年努力,全面提升劳动关系和谐指数。
区域劳资关系和谐指数,已经成为区域发展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今年6月,浙江省首次进行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调查。结果显示,绍兴劳动关系和谐指数得分仅次于杭州,得分居全省第2。其中,劳动者满意度居全省第一。
这样的高分,得益于国际金融危机前后,绍兴实施的“劳动关系和谐城市”三年行动纲领。以劳动合同签订人数为例,2007年尚不到77万人,去年底已增加至134万多人,企业五大保险也从制度全覆盖走向职工全覆盖。并涌现出力博集团《关心职工五十条》、店口“老乡干部管老乡”等一批“绍兴经验”。
相关负责人介绍,绍兴在促进“劳资和谐”过程中,打造了政府、企业、劳动者三位一体的系列机制。而浙江的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正是从政府部门、企业、劳动者三个角度入手,由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就业环境、人文关怀等24项一级指标和52项二级指标构成。
为全面提升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打造名副其实的劳动关系和谐城市。7月28日,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打造劳动关系和谐城市的意见》,与“三年行动纲领”相比,更具体地提出了一系列目标。
在列入考核的政府相关职能中,绍兴特别强调要实施“公共服务均等化”,将其与正在进行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结合起来,认真研究解决在一些“社会职能企业化”的大企业中存在的社会管理问题,并特别就解决在绍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教育问题等作出规定,要求各级政府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企业则要承担起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责任。
相关部门的调查显示,绍兴劳动者的需求正从过去的“三保”转向“三提高”,即从保岗位不流失、保企业不倒闭、保工资不拖欠逐渐转向提高劳动岗位稳定性、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提高劳动保护水平。为此,实施意见强调,企业要摒弃“重资本、轻劳动”的落后观念,并就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改善劳动条件、体现人文关系、履行社会责任作出规定。
8月5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就加强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一级劳动保障监察作出部署。根据规定,绍兴将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配置不少于3名监察执法人员,对用人单位实施分级管理、实时监控,基本消除用工监管盲区。同时,加快在3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力求80%以上的劳动争议通过调解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