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温州8月11日电(记者岳德亮、张和平)据“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组发布的消息,截至目前,已经有36名遇难者的家属签订了赔偿协议。
7月23日晚间,北京南至福州D301次列车与杭州至福州南D3115次列车在温州市鹿城区黄龙街道下岙村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多节车厢坠落高架桥下,造成40人死亡。
7月29日,“7·23”事故救援善后总指挥部公布经研究决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为确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主要依据的新标准,遇难人员赔偿救助标准调整为91.5万元。
最新消息显示,在有36名遇难者的家属签订了赔偿协议的同时,已累计火化遇难者遗体35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