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5日讯
现在,她有一件心事未了。5月29日凌晨,因为拒绝客人提出开房的要求,结果遭到一顿殴打,导致肾的部分被摘除、腹中胎儿流产。
她对目前的结果感到不解,虽然一名肇事者已被依法查处,但她认为另一名涉及人员也应承担相应责任。直到现在,阿樱还一直在四处努力。桐乡市公安局表示,另外一名涉及人员的行为与阿樱重伤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拒绝开房遭殴打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5月28日深夜11点半左右,阿樱、可心(化名)等人从桐乡振兴路附近的帝豪KTV出来。她们是应客人王某等人之约,在KTV内唱完歌后出来吃宵夜的。
阿樱说,“帝豪”规定在没喝醉的情况下,员工必须满足陪客人去吃宵夜的要求,否则就要被扣300元。
在去吃宵夜的路上,阿樱给在另外一家KTV上班的小姐妹燕子(化名)打了电话,约她一起来吃。
吃宵夜的地点,就在桐乡振兴路的百味鸡煲店。
阿樱称,客人王某、陈某等人在来KTV之前已经喝了酒,在KTV内唱歌时又喝了红酒,到百味鸡煲店则喝啤酒。
宵夜快接近尾声时,已是5月29日凌晨1点。
王某突然将阿樱叫出来。两人到了门口的轿车前,阿樱突然听到王某说“到房间去”。阿樱知道“到房间去”其实就是去开房间。
阿樱马上说:“大哥,我家就在附近。”
王某说:“你的破家谁要去,到我房间。”
阿樱情急之下,开始央求对方:“大哥,我只是上上班而已,睡觉我不去的。”
接下来发生的事就完全出乎阿樱的意料,王某用手拉着阿樱的肩部,边甩巴掌边骂。
看到两人在外面情况不对,燕子、可心、陈某等人从里面出来。其中,陈某骂骂咧咧上来对阿樱说:“大哥叫你去你就去。”说完,也打了阿樱耳光。阿樱被打得晕头转向。
突然,阿樱又听到王某在打电话,说“要弄就弄死她”。
阿樱知道王某在打电话叫人,心想今晚完了,情急之下就打电话报警,匆匆说了句“百味鸡煲,快来救我”。
“王某听到我报警后说‘妈的,还敢报警’。冲上来往我腰部狠狠踹了一脚,我就倒在了地上。这还不算,我还被抓住头发打。”阿樱说。
“我醒来时,只见燕子抱着我在哭,可心傻在一边。我当时就吐了几口血。痛得不得了。”
对于当时的情形,燕子对记者说,当时她从百味鸡煲店出来后,看到王某扇阿樱巴掌,并从背后把她踹趴下。“我在旁边劝架,后背被大胖(陈某)打了很重一下,脚也被擦伤,不停流血。”
摘肾、胎儿流产
没多久,桐乡市公安局振东派出所的民警赶到了百味鸡煲店门前,陈某早在民警来之前逃走了。
阿樱、燕子和王某等人,被带到振东派出所做笔录。做完笔录已是5月29日凌晨3点。
当时,阿樱感觉身上钻心般的痛。值班民警用警车将阿樱和燕子两人送到了桐乡市第一医院。检查后,阿樱意识到情况不妙。
6月16日,阿樱出院。当时的医院记录如此描述5月29日凌晨阿樱被送来时的病情:“外伤致左腰、背部等疼痛3小时”入院,具体表现为“神志不清,急性病容,头皮、眼部、口唇、面部压痛青紫,CT左肾挫裂伤,肾周间隙积血”。
出院时的最后诊断为:“左肾损伤(重度)、腹膜后血肿、早孕流产、头面部软组织损伤。”
住院期间,因为肾伤得比较重,医生做了摘除手术。
当时接诊的王医生告诉记者,阿樱的肾摘除与被打有关。
现在,阿樱已经不再在KTV上班,但依然留在桐乡。
“动了手术后,我根本不能再上班,体质很差,瘦了将近10斤。母亲特地从老家赶来照顾我。”阿樱不上班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将王某绳之以法”。
王某是否有刑事责任
5月30日,陈某迫于压力到振东派出所投案自首,桐乡市公安局当日以涉嫌故意伤害依法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但阿樱对王某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感到不满。
阿樱说:“为何放了王某?当时是王某拉我出去的,最重的那一脚也是他踢的,我现在就是想让他受到法律的制裁。”
据了解,阿樱的医疗费是2.5万元,由王某垫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陈某经济能力一般,无力承担阿樱提出的巨额赔偿。王某则在桐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为此,在这段时间内,阿樱先后到桐乡市公安局、桐乡市检察院等部门上访,甚至还到浙江省公安厅上访。
在记者对这件事采访期间,桐乡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一再表示,警方在办理该案件时,一直很重视,而且按照程序来,没有存在任何问题。
该局在给记者的答复中称,振东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就先到派出所调查还是先到医院治疗征求了阿樱的意见,她表示先到派出所调查,处警民警就将王某、阿樱、燕子带到派出所。
答复又称,当时经对王某依法询问查证,发现他未有涉及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在24小时法定询问查证时间到期后,振东派出所依法结束了对王某的询问查证。
“此案发生后,阿樱以向信访部门申诉、向媒体反映等方式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局目前掌握的事实和调查的证据证实,王某的行为与阿樱重伤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故不能因阿樱受到故意伤害致重伤而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桐乡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阿樱的前后两次笔录不一致,最明显的是涉及王某踢她的问题上,“最后一次才说被王某踢的。”
而阿樱则说,自己当晚到派出所做笔录时伤很重,疼痛难忍,意识不太清楚。
6月13日,陈某涉嫌故意伤害被移送桐乡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不过,记者不久前从该院得知,此案因为证据不充分,已经退回桐乡市公安局要求再补充相关证据。
该检察院一位姓沈的主任说:“在现在透明的环境下,应该不会有什么冤假错案的,请受害人一定要相信。”
记者曾致电王某了解情况,但对方不愿意多说:“没时间,也不想说什么。我是被冤枉的。”
而可心在电话中似乎不愿意再谈此事:“这关我什么事,别来纠缠我。”
有关事发当时的具体情况,记者曾向百味鸡煲店员工求证,但未果。
而阿樱以前所在的帝豪KTV一位女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表示:“当晚阿樱出去,并没有经过主管领导的担保。虽如此,但KTV也为阿樱的事情做出过不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