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8月15日讯(通讯员 王佩琪 高旦萍) 夏日炎炎,游泳成为不少市民的消夏首选。泳池卫生情况怎样?省卫生厅督察组今天对杭城部分游泳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公布了全省泳池卫生检查情况。
督察组在杭州市游泳健身中心、雷迪森大酒店、杭州市陈经纶游泳馆三家游泳场所检查,三家游泳场所都有卫生许可证,泳池的水温、余氯、PH值等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并在水质公示牌上公示,还每隔两小时更新泳池水质信息。
“全省泳池水质的总体情况不错。”省卫生厅副厅长叶真介绍,今年5至8月,省卫生厅联合省体育局、省旅游局对全省所有营业性游泳场所卫生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全省798家营业性游泳场所中,97%的游泳场所设置了水质信息公示牌,实时公布水质自检结果,81%的游泳场所落实了健康申报制度,92%的泳池水质细菌总数合格。
省卫生厅提醒公众,公众游泳时,首先要在进门时查看游泳馆有无“卫生许可证”,并通过水质公示牌,查看当日游池水质是否合格,不要到无卫生许可证、无水质警示牌的游泳场所去游泳;其次,要观察游泳场所是否清洁;第三,游泳时最好自带泳衣、泳帽和毛巾;第四,游泳者要自觉进行健康检查,如患有肝炎、皮肤癣疹等,不应进入公共游泳池,防止疾病传染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