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6日讯
今年53岁的李某是湖北襄樊人,20多年前,李某的前妻陈某离家出走,并“嫁”到了嘉兴桐乡,3年后,陈某回到襄樊跟李某正式离婚。
李某和陈某离婚后,因索要子女抚养费,李某多次来桐乡,并与陈某发生口角。去年冬天,陈某不小心摔断了腿,李某得知这一消息后,赶紧从老家湖北赶到桐乡帮助陈某在菜场卖菜。当时,李某看到陈某日子过得艰难,还借给了陈某1100元。而在此期间,李某似乎又回到了当初和陈某在一起的日子,心底深处突然产生了一种要和陈某再续前缘的想法,但被陈某拒绝了。
今年春节前的一天,李某到陈某家里索要欠款,遭拒后,李某多年的积怨终于爆发,他将李某按倒在床,先是掐住李某的脖子,然后又用水果刀在陈某的脖子上狠捅了几刀,陈某当场昏死过去。
看着昏死过去的前妻的脖子上正不停地往外冒血,李某慌了,绝望中他打电话告诉女儿,自己把她母亲给捅了。女儿连忙劝他快速抢救陈某,于是李某拨打120,并协助120将陈某送往医院抢救。经法医鉴定,陈某右侧颈内静脉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构成轻伤。
昨天,该案在桐乡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因婚姻家庭纠纷,故意剥夺被害人生命,后主动放弃犯罪,并有效防止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仍致被害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