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心居老人乐园的每个楼梯口都贴有“整改搬迁告示”。许日尤摄
浙江在线8月17日讯 网友“zjwzzym”:鹿城颐心居老人公寓发生大事情,一群无助老人面临被房东以无理借口赶出公寓的困境。房东三番五次派人来公寓里制造事端,迫使老人们搬出。希望有关部门及时取证,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老人乐园住户:
住得好好的,突然就让我们搬出去
“zjwzzym”姓张,他所说的老人公寓名为“颐心居老人乐园”,他奶奶就是住户之一。这家老人乐园位于双屿街道上伊村鹿城汽校东北角,共2幢楼,分别叫“松鹤楼”和“长寿楼”,每幢4层。
这里的住户大多在60岁以上,有的已经90多岁。据老人们介绍,他们大多于2001年与前房东毛瑞生、胡琼芳签订合同,约定每户交4万元给房东,不收取利息,而房东也不向他们收取房租,只收每个月70元的管理费,水电费另算。
据老人与“颐心居”签订的《楼房出典合同》显示,当时议定典价为4万元左右,议定典期为最短三年,三年后按市场经济上下浮动延期,期满还款还屋。合同上,老人们签订的延期时间有10年、20年,也有无限期的。
签订合同三年后,大部分老人按合同约定的“按市场经济上下浮动”,向“颐心居老人乐园”又交了一些钱,并拿到了典金收据。老人白金标说:“有的原来4万元,又交了4万元。我原来是4.5万元,又交了1.5万元。”
76岁的朱爱眉已经在这里住了10年。她说,当时她签的合同是无限期的,按照房东的承诺,她可以一直住到过世。其他老人也是这么想的。
但是,今年6月,老人乐园的每户人家都收到了一份通知:“由于本乐园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需要重新改建装修,并且我们的合约已到期或超期,需要你配合乐园的工作。请在7月5日前到办公室办理退押金搬离。”
老人们说,之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年轻人到公寓嚷嚷着让他们快点搬出去,有几户到期的老人搬出去后,那些年轻人马上跑到腾空的房间乱砸一气。“玻璃全部敲碎,有的连墙都拆了。”
今年8月,老人乐园的卫生也没人打扫了。“松鹤楼”二、三、四层的栏杆全被拆掉,楼下花园的栅栏也被破坏。老人们说,那些年轻人还叫嚣,再不搬就把水电都停掉。这让老人们非常担心。
新房东:
消防不过关要整改,合同也已到期
10来年一直相安无事,为什么突然通知要搬走?白金标说,这是因为颐心居原来的房东毛瑞生把老人乐园卖掉了,新的房东想重新改建,所以让他们搬出去。
记者电话联系了新房东之一明道法。他说,他和另一个合伙人花7600万元买下了颐心居,但由于消防不达标,而且安全隐患太多,所以他们计划改建装修,“准备改建成高档养老院”。
“合同上已经说了,最短三年不变,现在已经过去10年了,那我们就可以随时退款收房。”明道法说,因为房子装修,老人们无法居住,所以他们准备和老人们解除合同,等养老院重新装修完毕后,再重新签订合同。他说,目前价格还未确定,但会给老人们20%的优惠。
至于年轻人“要把水电停掉”的事,明道法说,这是因为老人们把那些年轻人的电磁炉、电饭煲都拿走了,所以他们说了气话。老人乐园的卫生问题,明道法表示,将尽快安排人员做好清洁工作。
老人乐园因为消防问题需要进行整改的说法,得到了鹿城区民政局社救科林姓工作人员的证实。但他表示,虽然颐心居需要整改,但也要先安置好老人。他将与新房东沟通,如果安置方面确实有困难,可以与鹿城区民政局联系,该局将提供帮助。
律师:
新房东应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
根据这份出典合同,是否如明道法所说,新房东可以随时退款收房?记者咨询了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小昕。
冯小昕看完颐心居法人代表毛瑞生、胡琼芳(甲方)与其中一位老人金宗(乙方)签订的《楼房出典合同》后说,目前我国法律对出典没有明确规定,通常按物权法的担保物权理解,而不动产不适合作为出典标的。从这份合同上看,虽然名为出典合同,但实际上应当理解为租赁合同,附带有老人公寓管理相关权利义务的约定。
在双方的租赁关系中,承租者以其资金的使用权作为租金,与房东进行房屋使用权的交换。老人们交纳的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甲方出典的所谓“典金”的收款收据,也说明双方仍在继续履行该合同。
对于新房东“最短三年,三年后可随时退款收房”的说法,冯律师认为,既然合同上已经明确了延期至10年、20年等时间,根据我国《合同法》“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新房东应该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予以履行。
来源: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