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18日讯 8月17日下午,胡保平绑架杀害学生案二审在金开庭。4月18日,市中级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胡保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胡保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陈某、何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1.5万元。胡保平不服,上诉至省高级法院,省高院就近在金华二审开庭审理。审判长表示,案情重大,要择期宣判。
在二审法庭上,胡保平没有否认自己杀人的事实,只是辩称直到现在也想不明白,当时自己只是想做一个绑架游戏,为什么会导致杀人的后果。他还否认了一审中事先准备好杀人用的绳索的事实,改称绳索是他在路上捡的,由此说明自己不是预谋作案。其辩护律师还提出,一审中不少证据为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只有口供。对此,省检察院公诉人逐一进行反驳,法庭最终没有认同胡保平的诉请。
一审中,胡保平的辩护律师出示证据证明胡保平亲属中有人患精神疾病,请求法院同意对胡保平进行精神鉴定。但法庭拒绝这一申请。在8月17日的二审中,胡保平的辩护律师再次提出这一申请。公诉人反驳,胡保平思路清晰、逻辑严密,完全看不出精神异常。最终,法庭在休庭后宣布拒绝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
在一审的最后陈述中,胡保平自称非常悔恨,再三向死者家属道歉,“我愿意以死谢罪,自己也没法原谅自己。”但在8月17日的二审中,胡保平却说,他每天都在忏悔,但一个家庭已经破碎,自己的家庭也即将破碎。为了自己的父母和8岁的女儿,也为了能让自己尽最大努力给受害人家属力所能及的补偿,他请求法庭给他的家庭一点点希望,让自己免予一死。
在8月17日的庭审中,被害人的亲人中除了仍躺在病床上的母亲,其余大多到场旁听,此外还有不少亲友从武义赶来。8月17日法院门口停着好几辆私家车,后车窗上都贴着白纸,上书“杀人犯胡保平偿命”的硕大黑字。庭审后,又有人高呼“杀人偿命”。
来源:金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