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8月19日讯(记者 吴妙丽) 今年我省提出要办11件生态实事,作为2011年度“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的标志性工程。目前,11件实事件件都在落实中,任务大多完成过半。
11件生态实事分别对应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绿色城镇、美丽乡村、清洁水源、清洁空气、清洁土壤、森林浙江、蓝色屏障、防灾减灾、绿色创建等11个专项行动。记者从省生态办了解到,根据目前调度和预测情况看,上半年全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指标实现双下降,新增的氨氮、氮氧化物指标减排工程已全面启动。300家以上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已完成;54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工程已开工,其中26个镇基本建成,累计完成总投资的45.5%。280个村庄实现了环境连片整治,全省平原绿化面积的年度任务完成了近九成。目前我省累计建成国家生态县6个、省级生态县30个,洞头县、镇海区通过国家级生态县(区)技术评估,累计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7个、省级环保模范城市7个。
除了通过抓实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外,上半年我省对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体系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也作了进一步完善,对部分指标和评分办法进行优化调整,将生态省建设年度任务书与“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作了有机衔接,更加突出了“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三位一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思路。公共财政在推进生态省建设中的作用继续加强,今年我省安排了各类生态环保资金52.2亿元,比上年增长1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