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8月18日电(记者 余靖静)记者从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浙江省普通高中包括民办高中就读的“寒门学子”将享受人均每年1500元的资助。据教育部门估计,受资助人数将约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
根据新近出台的《浙江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各级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在1000元至3000元范围内将资助标准分为2至3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申请的学生需在每年9月30日前提交申请表。
据介绍,这是浙江省首次建立以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其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介绍说,助学金将通过银行储蓄卡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任何人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助学金。
此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依法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儿童少年,在校期间可免除学费和代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