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菜篮子”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988年,国务院部署实施“菜篮子工程”以来,各地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省“菜篮子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菜篮子”产品产量大幅增长,市场供应总体充裕,质量水平明显提高,呈现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生产总量稳步增长。近年来,随着农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我省“菜篮子”生产总体保持稳中有增,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蔬菜面积逐步趋稳,产值保持稳步增长,已成为全国蔬菜主产省和出口大省之一。2010年,全省蔬菜播种面积927.9万亩,总产量1789万吨,总产值300多亿元,约占种植业总产值的34%。水果生产快速发展,品种结构日益丰富,总产量达到701.3万吨,比2005年增21.3%。畜牧业生产快速发展,自给水平逐步提高。2010年,全省生猪存栏1248万头,出栏肉猪1922万头,分别比2005年增2.91%、2.95%,实现了80%的猪肉省内自给。
(二)区域布局不断优化。各地以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为抓手,积极推进“菜篮子”产品基地建设,“菜篮子”产业布局逐步优化,规模化、设施化水平明显提高。目前,全省建立城镇常年蔬菜基地面积103万亩,设施蔬菜栽培面积127万亩,发展山地蔬菜面积145万亩,初步形成了浙北和浙东南沿江沿海鲜菜加工和出口蔬菜产业带、浙中浙西南高山蔬菜和特色蔬菜产业带,榨菜、茭白、花菜、西兰花等品种已成为全国区域性重点产区。畜牧业规模化、设施化水平大幅提高,农牧结合生态畜牧业加快发展,成为保障畜产品供给、增强应急调控能力的重要基础。全省建立畜禽生态养殖小区(规模场)1500多个,畜禽养殖设施化水平80%以上,生猪、奶牛、家禽规模化程度分别达82.3%、96.5%和88.6%,均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0个百分点以上。
(三)基地生产能力明显提升。2003-2007年,我省建设了一批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其中有不少是蔬菜基地。2008—2010年,在中央、省财政的支持下,先后组织实施了四批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产业提升项目,总投资5.8亿元,其中中央、省和县财政扶持资金3.3亿元。项目建设在推动蔬菜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障蔬菜有效供给、培育组织化产业化规模化的新型主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项目累计新建高标准高质量核心基地239个,面积近7万亩;新建标准化钢管大棚1.5万亩,高效节水微灌面积6万亩;建设排水沟渠32万米、田间操作道70.8万平方米,改善了田间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生产能力明显提升,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四)产品质量明显提高。近年来,通过整治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全省“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步向好,监督抽检合格率不断提高,基地“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处于全国前列。目前,全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农产品3753个,其中种植业基地约1180万亩,基本上以“菜篮子”产品为主导。“菜篮子”产品市场竞争力逐步增强,出口保持较快增长,成为我省农副产品出口的主导力量。2010年,全省蔬菜、果蔬罐头、食用菌、蜂产品出口分别达到3.4亿美元、2.9亿美元、0.6亿美元和0.4亿美元,均居全国前列。
(五)流通设施逐步改善。各地坚持“菜篮子”生产和流通并重,着力抓好农产品营销平台建设,不断改善流通环境,大力扶持各类营销组织发展。省财政每年设立2000万元的副食品基金和1900万元的农村商贸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对“菜篮子”基地建设、畜禽定点屠宰、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等给予补助,支持农产品批发交易开展物流配送、冷链系统、检测中心、信息平台等项目建设,培育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我厅以农民信箱为依托,积极开辟网上农产品市场,促进产销对接。承办好一年一度的省农博会和浙江名特优农产品(上海)展销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食品(农业)博览会。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与基地、农户建立稳固的协作关系。为促进农产品流通,2005年起我省实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已累计节省鲜活农产品运输通行费17.3亿元,畅通流通渠道,降低运输成本,优化流通环境。
二、下一步打算
“菜篮子”生产是直接关系城镇居民日常生活、农民持续增收的民生工程。我们将根据国务院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的部署,坚持“菜园子”建设和“菜篮子”供给并重,数量保障和质量提升相结合,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市场供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0〕18号、国发〔2010〕26号文件精神,建议省政府尽早出台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政策意见,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城镇菜地最低保有量、主要“菜篮子”产品自给率和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指标列入目标考核,明确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促进生产、保供稳价、市场监管、应急处置等措施。
(二)加强基地建设,提高“菜篮子”产品保供能力。通过5年左右努力,力争全省蔬菜瓜果年总产量稳定在2300万吨左右,生猪饲养量稳定在3500万头左右,大中小城市主要“菜篮子”产品保持必要的自给水平。大中城市加强保障型和应急型蔬菜基地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叶菜生产功能区,切实稳定近郊蔬菜基地面积及生产能力,提高本地应季蔬菜自给能力。因地制宜发展设施蔬菜和山地蔬菜,提高产出水平,增强淡季蔬菜供给能力。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建设一批“菜篮子”产品主导产业示范园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提高“菜篮子”产品基地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水平。进一步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深入实施畜牧“西进东扩”战略,积极推进畜禽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在稳定生猪生产的基础上,加快发展山区海岛特色畜牧业和特种养殖,提高畜禽产品自给率。
(三)强化质量监管,确保“菜篮子”产品消费安全。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行动部署要求,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畜产品、生鲜乳、蔬菜、食用菌等专项整治,加大违禁生产、经营使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等不法行为打击力度,从源头消除“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力发展标准化生产,抓好标准菜园、标准果园和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积极推行农产品生产记录和产地准出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快建立质量追溯机制,保障“菜篮子”产品消费安全。
(四)改善流通设施,提高“菜篮子”产品流通效率。结合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项目、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和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加大对“菜篮子”生产基地、合作社等冷库建设的扶持,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冷藏保鲜、加工处理设施,增强错时销售和应急收储能力。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提升发展,降低流通环节相关费用。加强“菜篮子”产品产销对接服务,进一步举办好农企对接、农超对接活动,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集团采购商与“菜篮子”生产基地建立合作关系,发展订单农业。支持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扩大季节性滞销“菜篮子”产品收购,发展精深加工,防止产业大起大落和“卖难”现象发生。引导“菜篮子”企业、合作社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扩大销售网络,减少流通环节。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流通成本。
(五)建立预警体系,加强“菜篮子”生产指导服务。加快推进“菜篮子”产品市场信息预警体系建设,密切关注市场供应和价格走势,在完善批发市场价格信息采集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在主产区信息点,加大信息采集频度,及时准确掌握相关情况。加强各监测点“菜篮子”生产、供求和价格信息采集、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正确引导“菜篮子”产品生产、经营和消费,促进“菜篮子”产业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