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1日讯
城市道路建设,必须考虑降噪。记者昨从市住建委获悉,为改善我市声环境质量、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市区新建快速路和主次干路一律采取低噪标准,采取必要技术措施进行设计建设。
市住建委表示,在城市道路的方案和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环境噪声限值标准,确定最佳防噪措施。
在道路线路选择方面,城市道路应注意合理避让住宅区等噪声敏感目标,如果确须经过,应选择合适的道路形式并控制距离;高架道路应设置声屏障等控制噪声;城市道路的交叉口跨线桥的,宜采用下穿式;新建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若需穿越城市中心区,则宜选择地下通行方式。
在具体道路建设方面,应加强路基密实度和结构层强度,防止不均匀沉降;并通过保证路面原材料及混合料的质量,采取合理的路面构造措施,尽量减少在车行道中设置检查井,以加强路面平整度。如果遇到需要斜坡设计的,应尽量采用缓坡,不采用超过5%的纵坡以减少车辆爬坡产生的噪声。
我市鼓励在城市道路设计施工中,推广应用各种成熟可靠的低噪路面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比如路面设计时应合理选用低噪声材料,采用橡胶改性沥青混凝土、SMA改性沥青混凝土、多空隙沥青混凝土等材料。
结合我市现有城市景观和道路绿化设计,道路建设时应合理利用地物地貌、绿化带等作为隔声屏障。如果条件允许,应设置合理的防噪声距离和一定深度的绿化带以降低噪声。其中,绿化带宜根据本地自然条件选择枝叶繁茂、生长迅速的常绿植物,乔、灌、草应合理搭配密植。
来源: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