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2日讯
竞选时随意承诺,当选后不认真履职,龙泉市竹垟畲族乡罗墩村党支部书记雷某近日被免职。这是龙泉市针对新一届村两委实施创业承诺监督制度以来,第一个被免职的村“一把手”。
罗墩村是竹垟畲族乡五个民族村之一,近年来大力推进特色村寨建设,村庄面貌焕然一新。今年1月,雷某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成功当选罗墩村党支部书记。他在竞选过程中向全体选民承诺,将支持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完成村级创业承诺任务,支持配合村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村里各项事业发展,否则主动辞职。
2011年,罗墩村被列为龙泉市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和旧村改造村,迎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然而,竹垟畲族乡党委近日作出的一个处理决定却指出,雷某在以上两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很好履行职责,致使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同时对部分村民非法占用农保田违章建房不但不制止,反而干扰建设部门规划方案。在进行两次诫勉谈话后,仍未积极主动履职的雷某,依照他竞选时的辞职承诺书有关内容,被免去罗墩村党支部书记、委员职务。
为确保村两委“一把手”创业承诺落实到位,今年以来,龙泉市借村级组织换届之机,全面实施村级“践诺制”。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等组成监督小组,实时跟踪督促“一把手”履约进度;各乡镇建立工作实绩台账,定期跟踪检查村级“一把手”履职情况。对村干部按时或超额完成任务的实行绿牌奖励,不能按时完成的实行黄牌警告、红牌惩戒,杜绝村干部混日子、不干事、乱许诺现象发生,让谋位不谋事、在岗不履职者下岗。
“践诺制”的实施,有力促进了龙泉新上任“村官”办实事、解民忧。在查田镇青坑村,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自掏腰包垫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三年规划实事中承诺的活水进村项目和村民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已提前上马。在-石乡上坞村,今年刚装修一新的电影院每天免费放映,场场满座,兑现承诺办实事的村干部得到了村民的极大认可。
“给想干事的人以机会、能干事的人以舞台、干成事的人以荣誉、不干事的人以危机。”龙泉市委书记蔡晓春表示,“群众需要的是实实在在为民办实事的干部,村级创业承诺监督制度就是要让每个村‘一把手’找准位置,知其责、做其事、扬其长、尽其能,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新农村建设健康持续开展。”
实行“践诺制”以来,龙泉市444个行政村已落实承诺500余条,解决实际问题600余件,有力地促进了当地农村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用实绩兑现承诺
龙泉市竹垟畲族乡罗墩村党支部书记,忘记竞选时的承诺,未能很好履职践诺,在上任6个月后被果断免去职务。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候选人要公开竞职承诺、廉洁承诺、辞职承诺和创业承诺等“四项承诺”。承诺的目的就是让村干部明确该做什么、要怎么做。通过这样一份“责任状”,增强责任意识和压力感,防止少数村干部在竞选时应景作秀,信誓旦旦,拍胸许诺;上任后却言行不一,承而不诺,失信于民,消除“在位不谋事、在岗不履职”的不正常现象。
承诺贵在践行。俗话说,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作出了承诺,就要努力践诺,要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倘若竞选承诺只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而没有实际行动的话,这样的承诺非但一文不值,还会沦为沽名钓誉的工具,哗众取宠的幌子。
践诺贵在实效。承诺容易践诺难,如果没有监督、没有惩戒机制,承诺往往难以兑现。因此,承诺有无兑现,兑现的质量如何,必须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奖惩制度来制约。龙泉市全面实施的村级“践诺制”,就是一个很好的“检诺”范例。有专门的监督小组实时跟踪督促“一把手”履约进度,乡镇定期对村干部“践诺”的进度和结果进行奖惩。在“检诺”上出实招,用实绩兑现承诺,让承诺不践诺、谋位不谋事、在岗不履职者受到惩罚,这样才能保证践诺取得实效。(孙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