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区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和完善
运价油价联动机制的听证报告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出租汽车行业也在促进本市经济发展、方便市民出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出租车运价管理,进一步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现就调整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客运出租汽车运价和完善油运价格联动机制事宜提交听证。
一、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概况
出租汽车是我市城市客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们个性化出行需求的一种重要交通运输方式,是体现城市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载体,是城市公共交通的必要补充。
1、出租车行业基本情况。目前,我市客运出租汽车保有量为8503辆,出租汽车企业76家,个体经营户1102家。车型以索纳塔为主力车型,占74.8%,其他还有中华、帕萨特、宝来等车型。在岗出租汽车驾驶员20416人,驾驶员中杭州市区籍4938人,占24.2%。我市出租汽车企业的经营方式主要分为企业自营、全额承包、有限责任承包、卖断、挂靠、个体经营等方式。
2、经营状况。目前,全市出租汽车日均客运量72.7万人次,单车日均服务车次45次。单车日均营运里程400公里,里程利用率71%。司机人均月收入4079.81元(含燃油附加费、财政补贴)。根据新华会计事务所的评审报告,2010年企业单车净利润7640.75元,平均月净利润636.73元,投资回收期7.21年。
3、出租车运价和财政补贴政策 (1)出租车运价。我市出租车运价是2006年2月调整的,普通出租车起步价为3公里10元,超起步里程后10公里内每公里租费2元,超过10公里以上的部分加收50%回空费(即每公里租费3元)。豪华出租车(代表车型奔驰)起步价为2.5公里10元,超起步里程后8公里内每公里租费为3元,超过8公里以上的部分每公里租费5元。2010推出电动出租车后,其运价按普通出租车运价执行。出租汽车营运过程中,因路阻及乘客要求临时停车的,每5分钟按1公里租费计收。
(2)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我市于2006年5月建立了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当97号汽油价格超过每升5.10元(含),持续两个月以上,并在现行运价水平内难以消化时,可由市出租汽车协会提出申请,经市物价局、市交通局批准后,出租汽车可收取每车次1元燃油附加费;当97号汽油价格回落至上述标准并持续两个月以上时,相应取消燃油附加费。2009年,根据省有关部门《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公布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的通知》(浙财综字〔2009〕11号)精神,我市进一步完善了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燃油附加费实施的观察期由原来两个月缩短为十五天。依据上述规定,目前我市出租车收取每车次1元燃油附加费。
(3)出租汽车财政补贴政策。为促进我市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市政府从2009年1月1日起给予出租车每车每月250元的补助。为应对油价上涨给出租车司机带来的收入影响,除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外,从2009年9月1日起,对97号汽油价格每升6.10元至7.10元时,由市财政按实全额补贴。今年初,市政府又明确,在出租汽车运价没有调整前,油价超过7.10元后继续由市财政按实全额补贴。今年1-6月,我市每辆出租车每月实际财政补贴2312.13元。8月1日起,我市在运价未调整前对每车次实行1元临时财政补贴。预计今年我市用于出租车的财政补贴总额将达到2.9亿元。
二、调整出租车运价的理由 1、出租车经营成本上升。
近几年来,由于燃油等价格上涨及用工成本增加,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成本大幅增长。据测算,每车每月总成本从2005年的21150元上涨至28886元,上涨36.6%。其中燃油价格从2006年2月运价调整时的97号每升4.44元上涨至现在的7.93元,每车每月燃油支出增加4476元,涨幅达78.6%;社会用工成本从2005年的31069年提高到2010年的48772元(按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增长57%。
2、出租车司机收入水平偏低,从业吸引力不足。
我市2006年2月调整出租车运价后,每车月均收入增加到5701元。2006年8月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之后,政府和企业又采取了一系列增收减负政策, 2009年1月起取消500元公路养路费,每车每月补助250元,对企业的出租车每车每月减免税费100元,对个体经营的出租车,每车每月减免税费200元。企业对承包车辆每车每月让利100元(以收取挂靠管理费为主要经营模式的,下调10%的管理费用)。同时,取消每车每月65元的通信服务费。2009年9月起对97号汽油超过6.10元以上部分实行全额财政补贴。上述措施的实施,出租车司机收入有了一定的增长。但由于出租车基本运价没有调整,出租车司机收入水平增长缓慢(收取燃油附加费和油价财政补贴政策只消化油价增支因素),收入水平偏低,目前出租车司机小时工资收入为18.08元,低于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小时工资收入(2010年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小时工资收入23.36元)。由于出租车司机劳动时间长、强度大,本地司机开出租车越来越少,加上在杭生活成本高等原因,很多外地司机改行从事其他工作,有的因此离开杭州。驾驶员来源紧缺给管理带来了负面影响,从业队伍素质难以明显提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3、现行出租车运价水平偏低,结构不尽合理。
我市出租车运价已5年未作调整,起步价、每公里租费(包括回空租费)、等候费已经偏低。今年以来,上海、广州、南京、北京等城市已陆续调整出租车运价或加收燃油附加费(具体运价详见附表),我市出租车运价总体水平已显偏低。同时,现行运价结构也不尽合理,目前我市等候费标准为,因路阻及乘客要求临时停车的按每5分钟1公里租费(2元),而许多城市在低速状态下就开始计收等候费,如上海不仅在等候时,而且在时速低于12公里时,既计里程又计等候时间,按5分钟2.40元计收等候费。由于我市等候费低,1小时等候费仅为24元,而正常行驶1小时收入为50元左右,司机因此不愿去道路拥堵区域(如景区、商贸区),有些司机不愿在早晚高峰营运,加剧了打的难。
4、出租车现有服务能力难以适应城市发展需要。随着明年我市地铁1号线投入营运,城市综合客运交通体系不断发展,地面公交不断优化完善,为适应“十二五”期间的城市发展要求,建立布局合理、衔接顺畅、信息互通、优势互补的综合客运交通体系,出租汽车提供个性化服务的功能需进一步显现。合理调整出租车运价,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出租车车辆设施、人员素质、技术装备和服务质量。
5、调整出租车运价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和《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要求,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据《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市场供求、出租汽车企业、司机成本收益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对出租车运价水平和计价结构等进行适时调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由各地根据油价变动情况,通过法定程序,决定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费。因此,适时适度调整出租车运价,符合国家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