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3日讯
时近九月,莘莘学子们即将结束假期,重返校园。8月22日,记者从台州市教育局了解到,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在台州市普通高中包括民办高中就读的困难学生,将在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享受最低每年1500元的助学金。
今年7月,《浙江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自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将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
这是浙江省首次建立以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0%。资助金额达到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各市、县(市、区)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在1000元到3000元范围内将资助标准分为2至3档。
台州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推出后,市教育局督促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严格按照各项要求落实工作。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台州市各县(市、区)的学校在资助金额的标准虽有所差异,但保证每位受助学子最低能获取1500元的助学金。助学金将通过银行储蓄卡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申请的学生需在每年9月30日前提交申请表。
椒江教育局计财科科长邱爱民说,该局与区财政局已向全区相关学校转发了通知,要求各学校贯彻执行。并根据椒江区的具体情况,对资助对象的申请条件和资助标准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根据规定,具备申请条件的学生包括区低保特困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农村居民年收入2000元以下低收入家庭的子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以下低收入家庭的子女,以及因受灾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父母或本人患有重大疾病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其他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学生。符合规定的学生约占椒江区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6%。这些学生每年可获得资助1500元。此外,学校还将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的经费,对困难学生进行补助,约为900元。
来源: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