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3日讯 日前,磐安县仁川镇三名村民因在禁猎期内私架电猫猎捕野生动物被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七八月间,犯罪嫌疑人朱某和杨某多次在仁川、双峰等地电捕野猪。8月8日晚,两人在双峰乡横山村三角园自然村架设电猫时,被县林业局森林派出所当场抓获。经交代,另一名偷猎者随后被抓获。
为保护人畜安全,磐安县将每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定为禁猎期,并明确将野猪夹、电猫等列为禁用工具。三人的行为涉嫌在禁猎期内非法捕猎,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