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3日讯
上周,人们聊得最多的莫过于8月13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其被网友戏谑为“乐坏开发商、愁坏丈母娘”、“鼓励彻底AA制”,一经公布,立即引发了网络男女的口水仗。这不,一对小夫妻为这事较真,结果真的离了。
离婚>>>
房产证不加名字 这对小夫妻离了
上周五,一对小夫妻到鄞州区婚姻登记处离婚。双方结婚不足3个月,年纪不到30岁。
女的说,他们别人介绍认识的,谈了半年的恋爱后结了婚。男的父母好不容易凑了100多万元,买了一套房子;女的则向父母要来了20多万元,给房子装修。
“这几天,大家都在说婚姻法新规定,我就问他加不加我的名字,他不搭理我。”女的说,拖了几天,男的表示这房子是父母买的,父母不同意在房产证上加女的名字。
“他还敷衍我,说只要感情好,这些事情都无所谓。可等我人老珠黄时万一要离婚,岂不是连住的地方也没有?”女的说着说着又来气了。
男的到最后也说了一句:“说这么多干吗,离了不是分得清清楚楚。”
于是两人真离婚了。两人的离婚协议上写着,房子归男方所有,男的还给女的20万元装修费用。
上周“恰逢”离婚“小高峰”
据了解,新解释实施一周以来,前往各区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数为812对,离婚人数为362对,结婚处于正常水平,但离婚人数较正常水平高。而去年共有13831对夫妻到民政部门办理“分手”,平均每周有266对夫妻友好分手(双方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没去法院打官司)。
不过,工作人员表示:“这一数字只是短期内的统计,并不能从中得出新解释导致离婚人数增多的结论。”
对此,宁波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楼莹说,司法解释出台应该对离婚率没有太多的影响,上周的离婚人数比平均值略高,可能是因为天气炎热,导致夫妻“情绪中暑”,去年和今年的离婚高峰都出现在7月份,其中最高峰的一周都有400多对。
结婚>>>
新人大多选择“同首付同还贷”
昨天,记者在鄞州区婚姻登记处遇到前来领结婚证的一对新婚夫妻,两人谈了6年多恋爱。问及婚房问题,男的说,已经把父母买给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女方,“最重要的是要给她安全感,在一起好好经营婚姻,幸福生活。”
采访中,记者发现,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后,不少准备结婚的女孩有了危机感。
“我们正准备买房,本来说好,他家付首付40万元,我家负责装修并买一辆车当陪嫁。”陈小姐说,“新司法解释出来后,我妈坚决要求把装修和买车的钱用来一起买房子,房产证也写上我的名字。”
昨天,记者在婚姻登记处拦访了10对领证的初婚新人,6对新人有现在或将来购房的打算,其中4对选择“同首付同还贷”。一位陪着女儿来领证的妈妈坦言:“以前一般宁波人嫁女儿,嫁妆多选择汽车、家电,新规定出来了,我想想,这笔钱还是改房子首付吧,让小两口一同首付一同还按揭,对两人都公平。”
婚内>>>
“亡羊补牢”,订立财产协议
一些已婚女性的危机感也很强烈。家在江东波波城的李女士在上周五咨询律师如何签署一份婚后财产协议,协议的内容比较简单:他们有两套房子,一套是丈夫婚前买的,另一套是两人婚后共同出资买的,现协议约定:房子一人一套。
对此,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傅凌志律师解释说,“婚后协议”产生的原因,简单来讲,就是那些没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夫妻们希望能够“亡羊补牢”。类似这样男女双方在婚后签订的协议,主要包括财产管理、婚后收入以及财产的分配等。像李女士这样,如果他们不签这样的协议,如果离婚,男方可能会拿走一套半房子。
宁波天一公证处林万钟主任介绍,新解释实施后,仅接到过几个零星的咨询电话,真正去他们那里公证的夫妻还没有。
房产证加上配偶名字的明显增多
昨天上午10点,记者来到解放南路的房产交易中心,整个大厅里办理产权登记的不超过10组。一对中年夫妇坐在椅子上一边聊天一边排队等候。丈夫手持2张房产证,他表示这次是来给妻子加名字的,他表情轻松地说,本来以为这次来会拥挤,没想到人很少。他们承认加名字是因为“新解释的出台”。
经过宁波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上周的数据查询显示:上周给配偶加名字的有9户,而整个6月份的办理量是12户,7月份是15户,这样比较下来,配偶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有明显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