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工商局:
傅建伟委员提出的《切实加强老百姓“菜篮子”工程的链条式管理》(第166号)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自1988年国务院部署实施“菜篮子”工程以来,我省各地农业部门高度重视“菜篮子”工程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坚持生产和流通并重,“菜篮子”品种日益丰富,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市场流通体系逐步完善。
一、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出发点,以主导产业和“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制订完善农业标准,积极推进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行农产品质量认证,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品牌农业发展。截至2010年底,全省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2200余项,其中省级农业标准704项,累计通过认证并有效使用标志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达到3846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606个、绿色食品1147个,有机农产品93个。
二、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生产源头,探索建立质量可追溯机制,2009年,我厅下发《关于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品标识”的要求,把实行产地准出管理作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建立产地准出管理与农业支持政策联动机制,将实施产地准出规范化管理作为申请农业标准化、产业提升等扶持项目的必要条件。2010年,诸暨、余杭、平湖等10个县(市、区)在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产品等开展产地准出试点,建立示范基地361个,其中种植业示范面积14.69万亩,养殖业495.3万头(羽)。义乌、仙居等还开展整县制推动产地准出管理,杭州市开发了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
三、建立产销信息预警体系。2009年,我厅确定36个监测县对粮油、蔬菜、茶叶、食用菌、水果、中药材、生猪、家禽等产品进行产销和体格监测,建立“菜篮子”主要生产基地和部分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监测网络,搭建产销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菜篮子”主要产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信息,为指导生产和促进产销合作提供服务。“菜篮子”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下一步,我厅将坚持一手抓生产发展,一手抓质量监管,组织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统筹规划推进大中城市城郊蔬菜基地、畜禽生态养殖场建设,大力发展“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产销对接服务,确保“菜篮子”产品有效供应、质量安全。
联系人:吴丽瑛 联系电话0571-86757779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