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4日讯
近期,台州市卫生局对台州市51家游泳场所进行了集中整治,并对其中49家游泳场所的水质进行了抽检,结果合格率仅为42.86%。
据统计,台州市共有54家游泳场所,42家社会性游泳场所,9家宾馆饭店内设游泳场所,1家学校内设游泳场所,2家体育系统使用的游泳场所。其中3家为天然海滨浴场,其余均为人工游泳场所。
此次专项整治针对本市所有游泳场所,重点检查各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设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从业资质、消毒措施落实等情况。检查结果显示:51家人工游泳场所中,有48家配备循环净化给水系统,有30家配备自动循环净化给水系统,有14家配备直流式给水系统,有1家配备直流净化给水系统;有38家人工游泳场所有公共用品用具并配备消毒设施;有44家单位配备余氯检测设备;有14家单位自动投加消毒剂,37家单位人工投加消毒剂;有30家使用次氯酸钠,3家使用二氧化氯,其余单位使用三氯异氢尿酸、百消丹、漂白粉等消毒剂。51家游泳场所设置了符合要求的水质公示牌;34家游泳场所开展了健康承诺制;244名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
同时,台州市各地对游泳场所的水池水质进行抽样监测,对游泳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游离性余氯及浸脚池余氯指标进行监测,抽检了49家人工游泳场所,21家合格,合格率42.86%。其中游泳池水细菌总数监测201份,178份合格,合格率88.56%;游泳池水大肠菌群监测201份,188份合格,合格率93.53%;游泳池水尿素监测201份,185份合格,合格率92.04%;游泳池水浑浊度监测201份,201份合格,合格率100%;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监测179份,117份合格,合格率65.36%;浸脚池余氯监测97份,60份合格,合格率61.86%。这六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那么该游泳池就为不合格。
据台州市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介绍,台州市将继续加强对游泳场所开放期间的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同时结合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实施整改。
来源:中国台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