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大一个商场,会没有监控?
8月21日晚上,陈先生和家人逛了上塘路的特力屋,直到接近打烊时间10点才离开。在回家路上,陈先生的女儿发现自己的苹果手机不见了,回忆起来,觉得极有可能是掉在特力屋的按摩椅上了。
“就在商场关门前,我们在按摩椅上坐了一会儿,到9点50多分走的,那时已经没几个顾客了。而在按摩椅那个区域,我们后面就只有一个人了。”陈先生说,他向特力屋方面要求调出当时的监控录像查看,但被告知监控系统坏了,没有录下当时的情景。
据陈先生描述,当天在几台按摩椅上的座次大概是这么排的:陈先生、店员、陈先生的女儿、另一位顾客(也就是前面提到的走在他们之后的那个顾客)。“后来有店员回忆了当时的情况,说我们走了以后,那个顾客又挪到了我女儿坐过的位置上,坐了会儿才走。”陈先生觉得这个顾客十分可疑,但无奈没有监控可查。特力屋的值班经理建议其向公安机关报案,但陈先生认为,手机是在商场内丢失的,而商场没有当天的监控录像,导致既查明不了事实,也提供不了证据,所以商场也应对此承担一定的责任。
商家:愿意尽量协助消费者调查
记者联系了上塘路的这家特力屋后了解到:即使当天监控系统是在正常工作状态下,陈先生的女儿坐过的那张按摩椅也不在拍摄角度内。据工作人员解释,监控要全面覆盖整个商场是基本不可能的,他们只能依照相关规定,将一些重点区域纳入拍摄角度。
该店的王经理说,陈先生向他们反映情况后,工作人员已经向其表达了歉意,并且一直在尽力协助他调查。“我们陪他看了一下午的监控,也找了当时在场的人员了解情况。如果他现在的要求涉及到法律程序上的赔偿的话,我不能承诺什么。我只能说,他向公安机关报案后,需要什么信息,我们都会协助提供。”
记者表达了陈先生希望与他们协商处理问题的意愿,王经理表示有考虑的余地,不过她暂时还不能做出决定,店总目前还在外地,要等其过几天回到杭州时再行商量,到时会作出答复。对此,陈先生表示接受。
消费者要注意保管好手机类物品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那么消费者在购物时丢失了物品,是否就要由购物场所负责?杭州市下城区消费者协会的国副秘书长指出: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购物场所本身设施不到位而造成了消费者人身、财物损失,那它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钱包、手机这类是私人物品,第一保管人是消费者自己,购物场所很难去监管,所以对这些物品的丢失并不负有太大的责任。不过购物场所有告知的义务,要配合消费者进行事后的调查,调取监控录像等。”国副秘书长说。
陈先生向本报热线85188518反映:前两天晚上,我和家人在上塘路的特力屋逛店,回家途中,女儿发现手机丢了,怀疑掉在商场按摩椅上了。我们向商场反映后,商场称当天监控系统坏了,提供不了当时的录像,也不愿对手机丢失负责,希望商报记者帮助维权。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陈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