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5日讯
大哥当上企业高管,侄儿成了车间主任,这对于大多数农民工来说,都是一件美事。然而,也有例外的。前天,来自贵州的陈芳、吴永先夫妻俩向新报讨薪栏目投诉称:“因为一些‘琐事’,侄儿把我们辞退了,老板不管这事,也不给经济补偿金。要知道,我们在公司干了11年,没功劳也有苦劳。”
【读者投诉】
儿子请假仍被记成旷工
2001年,陈芳的大哥当上了义乌荣荣袜业有限公司的车间主任。这一年,陈芳的妻子吴永先来到这家公司上班,在车间当裁剪工。
4年后,陈芳投奔大哥,干的工作和妻子一样。去年6月,陈芳的儿子陈军高中毕业,也进入该公司上班。
今年初,陈芳的大哥升任公司高管,侄子陈海则担任车间主任。
按理说,亲戚当了“官”,日子总会好过些,可事实并非如此。
7月中旬的一天,,陈芳的儿子在请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没去上班,陈海就给堂弟记了一次旷工。
前些天,陈芳的儿子上班迟到。“陈海说,你要做就做,不做就滚蛋。”这句话让陈军很气愤,当场提出辞职。
8月17日,公司结算工资,陈军只拿到1006元。财务人员表示,旷工和迟到各扣50元,岗位培训金要扣310元。
夫妻去理论结果碰钉子
陈芳夫妻俩想不通,就去问陈海:“你堂弟请假了,怎能算旷工?而且他辞职了,咋还扣钱?”
陈海说:“请假没经过批准,不来上班就是旷工。迟到按规定也要扣钱。”
“你总得和叔叔说一下,不看僧面看佛面嘛。”陈芳说。
“我当车间主任,就有这个权力。”陈海的一句话呛得陈芳十分难受。忍无可忍之下,他和陈海吵了起来。陈海当即表示,要辞退叔叔和婶婶。
陈芳说:“当时我大哥也在场,可他一句话没说,转身走了。亲情真是淡薄。”
第二天,陈芳找老板诉苦,对方说:“我已把权力下放到车间主任,车间里的事由他负责。”
于是,从8月18日起,陈芳夫妻俩就没去公司上班。次日,公司通知陈芳前去结算工资。
“既然公司把我们辞退了,我们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陈芳至今未到公司领工资。
【公司回应】
亲情也容不下一再违纪
事情发生后,“荣荣袜业”负责人施兰珍到车间详细了解情况。“可以说,车间主任已经很照顾他们了,但亲情也容不下一再违纪。”
施兰珍说,公司不仅为陈芳安排大号夫妻间;前些年还帮他们把孩子安排到附近的民工子弟学校就读,孩子毕业后又将其聘用。在公司这些年,陈芳夫妻俩多次出差错,但车间主任一直比较照顾,没有处罚,这也导致他们越来越没有顾忌。
“一旦车间主任处理问题没照顾他们,陈芳就会骂侄子吃里扒外。因为难以管理,陈海多次向我诉苦。我还劝他,都是亲戚,以和为贵。”施兰珍说,在车间里,这对夫妻很排斥新员工,影响正常生产。“他们这么做,就是怕‘蛋糕’分薄。7月份,他们俩的工资达8000元。”
停工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8月19日,公司通知陈芳夫妻前去领取1万多元工资。“可陈芳说,‘这点钱就想打发我?你们想好赔多少钱,再来找我’。”
施兰珍表示,如果公司要辞退员工,一定会张贴公告。实际上,公司并未辞退陈芳夫妻,可他们俩一直没来上班。按规定,旷工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所以公司不需承担赔偿责任。“他们为了索赔,这些天一直要求公司出具辞退书。”
“我们也不是不近人情,毕竟他们是老员工。如果陈芳态度好一点,公司可以酌情给予一定补助;但如果态度恶劣,那请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施兰珍说。
【律师观点】
“被辞退”需劳动者举证
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律师金京华认为,在用人单位否认将员工辞退的情况下,劳动者如认为自己被企业辞退,则需自行举证证明。劳动者在没有履行书面解除合同关系的情况下擅自离职,可认定为劳动者违规解除合同,也就不存在“经济补偿金”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