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8日讯
植物园里的“九龙盘珠”,城东公园里的少女铜像“幻”……在杭州的街头,有许许多多能够增添杭州人文气息的城市雕塑。昨天,记者从杭州市有关部门获悉,《杭州市区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已经杭州市政府同意,将加强对这些城雕的保护。
只要是杭州市区内公园、公共绿地、道路、广场、学校、医院等城市公共开放空间设置的室外雕塑的建设和管理,都在这部《办法》的管辖范围之内。
杭州把城雕分为两类,一类是重要雕塑,位于西湖景区、市级公园,钱塘江、运河等城市重要景观道路两侧、重大交通枢纽,以及武林广场、吴山广场、钱江新城、钱江世纪城等市级行政、商业中心等城市重要区域的城市雕塑;涉及重大事件或重要人物等重大题材的城市雕塑;高度达2米及以上或宽度不少于3米的城市雕塑,都是重要雕塑。除了重要雕塑以外的,就属于城市一般雕塑。
《办法》规定,在杭州市区内的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建设城市重要雕塑的,要办理规划选址手续。接下来,规划部门还要对重要雕塑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看看布局、尺度、材质以及造型是否与周边协调等等。
雕塑造好之后就要好好保护。杭州提出,不得在城市重要雕塑周边10米范围内随意搭建房屋、设置广告和摊点等影响雕塑周边环境的设施。另外,对涂污、损坏或盗窃城市雕塑的行为,由城市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这部《办法》,将于9月22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