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8月26日电(记者 岳德亮)记者26日从浙江省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到,近年来,浙江省坚持公平合理,连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保障待遇水平,较好改善了中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
而且,针对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浙江省政府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调剂金制度。
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介绍说,在普遍提高养老待遇方面,该省截至目前已经连续8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03年的808元提高到现在的1755元。
在普遍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浙江省还对特殊人群给予倾斜。比如对退休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男年满70周岁和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基本养老金水平50%的人员等特殊群体给予适当倾斜,增加调整额度。
近年来,浙江省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增长不平衡现象也日益突出。如201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为386亿元,比2007年增长了70.6%,同期基金收入只增长了48.1%。
除了连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外,浙江省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逐渐增大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人口老龄化加剧。预计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将从“十一五”期末的100个劳动人口(16-59周岁)抚养24个老人(60周岁以上)提高到抚养31个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