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典当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加强典当行设立、变更和退出管理,引导典当企业保持稳定的股权结构。
通知要求,要加强对股权转让的管理,新增典当行开业一年内不得变更注册资本或者调整股本结构,并承诺两年内不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典当行股权。引导典当企业保持稳定的股权结构,对进入典当行业未满三年的法人股东以及在任职期内的董事、高管人员持有的股权,从严控制其转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