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9日讯
近日,义乌市工商局稠北工商所查获一叙利亚籍外商为首席代表的某外企代表处涉嫌从事营利性活动。据悉,这是自今年3月1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义乌查处的首起外企代表机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法案件。
据调查,该外企代表处虚构了一个“世界商业贸易中心”的名称(在名片、经营场所的广告牌、账单等资料上均使用该名称),在义乌从事翻译、采购等营利性活动。依据新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案件查实后,这家代表机构将面临被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并罚款5万元的处罚。
根据新规,外企代表机构可以从事与外国企业产品或者服务的市场调查、展示、宣传活动以及相关联络活动,但是不能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者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专门用于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
近年来,随着义乌市场外向度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境外客商来到义乌采购各类小商品,随之而来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数量也保持了快速的增长。据统计,目前义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总数达3053家,占浙江全省的近半数,也是全国该类机构最为集中的区域之一。
来源:金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