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30日讯
公办幼儿园挤、民办幼儿园贵,成为许多年轻家长的一块心病。这两大难题如何破解?昨天,随着《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下称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地方立法破解入园难、入园贵浮出水面。
1问:数量能满足需求么?
现状:按宁波市有关规定,住户达到1800户的社区需配套建设一所9个班规模以上的幼儿园。但事实上,由于种种原因,不少小区的规模未达到这一标准而无法配建幼儿园。
市教育局有关人士介绍,截至去年,宁波全市有幼儿园1180所,其中省三级以上幼儿园占60%,省等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为75.1%,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园率和标准化达标率均为100%,本地户籍人口净入园率为99.2%,毛入园率达151%。
也就是说,只要不挑不拣,幼儿园的招生数基本上能满足幼儿的入园需求。
那么,为何每年三四月份幼儿园开始报名时,不少家长还是直呼“上幼儿园比上大学还难”呢?记者了解到,入园难,其实是入公办幼儿园或者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难。
怎样促进公办和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草案给出了明确答案。
答案1:新小区配套幼儿园须同步交付
草案第二十八条规定,城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农村村镇规划建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设标准,规划建设配套的学前教育设施,并做到与其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同时规定,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应当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改变规划配套建设幼儿园的使用性质。如果违反规定,将配套学前教育设施擅自挪作他用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答案2:设专项资金支持幼儿园新改扩建
草案第三十条规定,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县(市)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应当不低于8%,不举办高中的区不低于12%。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
第三十一条规定,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应用于对乡镇(街道)新建、改建、扩建学前教育机构给予补助;对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按当地小学生均经费的一定比例拨付生均经费等。
第三十二条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办或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按照中小学用地和建设的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草案甚至对幼儿园的水电气费用也作了规定,公办和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等费用,按照当地中小学校的标准执行。
县(市)区人民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答案3:中级以上职称编外老师可享事业社保
草案第三十四条规定,幼儿园的举办者应当确保具有教师任职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非在编教师人均年收入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1.5倍以上。而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非在编教师可以按规定参加事业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