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市直属国有企业领导职位空缺预告的公告
(2011年第1号)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温州市县处级领导职位空缺预告提名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经市委同意,对部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职位进行空缺预告,接受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干部群众推荐提名人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空缺职位
1、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2、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二、推荐对象条件
推荐对象应是温州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在编在岗人员。具有大学以上学历。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党政机关副县级领导职务、事业单位相当于副县级领导职务、市直属国有企业副职;或现任党政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市直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任职时间满3年(任职时间计算到2011年8月31日,下同);或现任党政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市直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且连续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或事业单位相当正副科领导职务、市直属国有企业中层正副职)满5年。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1)具有从事会计、审计、税务、金融等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
2、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1)具有从事经济工作经历。
(2)具有经济师以上职称。
三、推荐方式及要求
空缺职位预告鼓励干部个人积极自荐,同时接受群众推荐、领导干部推荐和单位党委(党组)推荐。各推荐主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预告职位的任职条件要求推荐提名人选,对于每一空缺职位,原则上只能推荐提名一名人选。
1、个人自荐的,要填写《干部自荐登记表》,全面介绍自荐人的主要经历、特长及德才表现等情况,写明自荐职位,说明自荐理由。
2、群众推荐的,要填写《干部群众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登记表》并署上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写明推荐职位,说明推荐理由,并注明与被推荐人的关系。
3、市级领导干部、市委委员、市委候补委员以个人名义可向市委推荐提名人选,要署名填写《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登记表》,写明推荐职位,说明推荐理由。
4、县(市、区)委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可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及提名要求,集体研究推荐提名人选。推荐提名人选时,应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充分酝酿讨论确定推荐提名人选,并以书面形式向市委组织部报送推荐报告,说明推荐理由,注明是否征求本人同意,附上会议记录。
四、受理方式及截止时间
1、受理方式:参与推荐提名的个人和组织须按要求将推荐提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2、受理地点:
推荐材料请送市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市行政中心1016房间);联系电话:88969026,88969076。
3、受理时间:2011年8月30日-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截止时间为9月5日18∶00。
4、《干部自荐登记表》、《干部群众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登记表》、《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登记表》可以在温州党建网(http://www.wzdj.gov.cn/)下载。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