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30日讯
宁波的车越来越多,停车难也越来越突出。一些商家为了吸引顾客,在自家门口的人行道上划了停车线,想在此停车的车主,必须在店里消费。据城管部门介绍,这种私设停车位的行为,不但违法,并且车主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证。
昨天上午9点,象山的李先生向本报投诉,说他一大早驾车到市区办事,看到江南公路小港街道办事处西侧的人行道上有一排停车位空着,便准备把车子停放在那里。可未等他把车子停稳,附近一家大型浴场的保安就走上来告诉他:“先生,你要在我们这里消费吗?如果不消费就不能停车,这里是我们的私家停车位。”
“我当时十分纳闷,设在人行道上的公共停车位怎么会是商家的私有车位呢?”李先生说,他向北仑区城管局反映了这个情况。北仑区城管局小港城管中队队员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此处人行道上刷上了白线,共有14个停车位,整条人行道被占去了大半。
现场执法的城管队员余辉对记者说:“前几天,我们还来抄告过,这条路上原本没有停车位。”在城管队员的指点下,记者仔细看了看,这些停车位的长度、宽度似乎有所缩减,更加雷人的是,部分停车位还把盲道划了进去。
城管执法人员经过认定,这些停车位是沿街门店业主私设,属违规停车位。经调查取证后,该浴场负责人承认,为了方便泊车和招徕生意,两天前,他们趁城管执法人员下班时,在自家门店前私划了这些停车位,并设置了禁停标识牌,仅允许自家客户或工作人员停车。执法人员向该浴场下达了自行整改通知。浴场方面表示愿意配合整改,于月底之前将这些私设的停车位自行清除。
据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有些商家利用门前的公共资源私划停车位招徕客源,或使用反光锥等物品非法占用公用临时停车位,这种现象十分普遍。按照相关规定,停车位的设置由城管和交警共同设置。商家自行设置停车位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城管部门将坚决予以制止和查处。对于商家设置的不消费不让停车的条款更加说不通了,别说违规私设的停车位,就是合法的停车位也是公共资源,市民都可以使用。
另据城管执法人员介绍,对于车主来讲,开车出行时,如果看到公共停车位,一定要辨认清楚。将车停在这些私设的停车位上,被城管和交警部门发现,同样也会被处罚。一般情况下,合法设置的公共停车位,一不会影响行人通行,二是有明显的停车提示标志。如果车位连盲道也占领了,基本可认定为“山寨”车位。如果有疑问,可以拨打城管热线96310咨询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