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向市长热线12345联合杭州电视台《直播12345》栏目反映:我是做泥工的,5月份在一业主家装修的时候,坐房东的车回去时出了车祸,肋骨断了4根。医疗费用是房东出的,但之后房东只给我50元一天的误工费,我觉得不合理。
张女士:5月份公司介绍我去一业主家做泥工,房东每天开车接送我们施工人员上下班。有一天下班回去的路上,房东因为疲劳驾驶,车撞到路灯灯柱上,造成我4根肋骨骨折。当时,医疗费用是房东承担的,但是误工费房东说只能按50元一天的标准赔偿我。我们装修小工基本都是85元至90元/天,现在房东只赔我50元/天,而且修养的时间只有3个月,我觉得不合理。
主持人:现在我们请律师凌斌分析一下问题。
律师:关于误工费的赔偿,需要受伤害方能够证明因误工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根据实际减少的收入来确定赔偿误工费。证据可以包括劳动合同,超过2000元以上的纳税凭证等一些明确的依据。
如果没有这些明确依据,则按照这期间全省平均工资或者同行业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误工费的标准。浙江省全省的平均工资上一年度是30650元钱/年,折合到每一天是83.97元。如果伤者无法提供误工费赔偿依据的,法院会支持这个赔偿标准。
误工期限一般情况下是根据伤者出院以后医生开具的诊断说明书,根据诊断说明书再加上前面住院的期限合计来计算误工期限。如果因为伤残造成持续误工的,可以做伤残鉴定,到鉴定日之前的这段时间都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用。
如果双方对具体误工期限有疑义,可以请司法鉴定部门做误工时间鉴定,类似伤势应该休息多长时间,以此为依据。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嵇乐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