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1日讯
几天前,江北警方通过一起普通的警情查处了一家打着足浴保健按摩幌子干着卖淫嫖娼勾当的足浴店。昨天下午,涉嫌卖淫的安徽籍女子李某被治安拘留10天,而既当老板又当嫖客的四川男子李某被江北警方刑事拘留。
8月28日下午,江北警方接到一名女子报案,称自己被人强奸。案情重大,警方迅速组织警力展开侦查。令民警哭笑不得的是,此案并非什么强奸案,而是一起因不满嫖资分配而引发的纠纷。
报警人李某是安徽人,今年21岁,一直在北仑和鄞州等地从事卖淫的勾当。今年8月27日晚,她在网上“遇上”在江北区建业街开足浴店的男子李某。聊了几句后,两人心领神会,卖淫女李某当晚从北仑打车来到江北路林市场门口,足浴店的李某亲自开车去接。碰面后,李某见对方有几分姿色,起了色心,将她带到旁边一家小店内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并付给了她120元嫖资。事后,李某将她带到自己的足浴店,并于当晚让她接客做了“生意”。第二天上午,店主李某觉得“按行规”她应当将自己支付的120元嫖资中的30%交给店里。对方听了十分生气,决定“整整这个贪心的男人”。一气之下,她跑到派出所报案说自己被店主李某强奸了。
据了解,四川人李某今年30多岁,于去年4月在江北建业街开了一家正规的足浴保健按摩店。因为经营不善,店里生意一直不好。这样坚持了三个多月,他开始组织女子卖淫。为了防止公安机关检查,李某花了一番心思:他给服务员制做了统一的工作服,并配备了工号牌,严格规定店内只能做正规的足浴保健按摩,遇到嫖客时要么将小姐带到旁边的房间“做生意”,要么与周边的小旅馆建立“业务往来”,一个电话将小姐送上门服务,所得嫖资与小姐三七开,自己拿三,小姐拿七。由于此事做得十分隐蔽,所以一次次逃过了公安机关的检查。
经调查,从去年8月起,店主李某先后组织李某、陈某、王某和饶某等进行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涉嫌组织卖淫罪,已被江北警方刑事拘留。李某与卖淫女李某的行为涉嫌卖淫嫖娼,将受到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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