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2日讯
初次结识王某,罗某觉得她和自己很投缘,她做梦也没想到,这个“好朋友”会出卖自己。昨天,相关人员被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迫卖淫罪批准逮捕。
罗某认识贵州女孩王某是在2008年底,当时她未满18周岁。两人一见面就无话不说,罗某对王某很信任。
当王某和男友约她一起外出玩耍时,罗某毫无戒心。见面后,王某将罗某带到东阳城区一美容店,借故有事走开了。
过了半个多小时,等不到王某的罗某想自己回去。她刚起身,店老板敖某就往前一挡,将店门锁了,“你已经以4000元被卖了,要在店里接客。”
罗某一下子懵了。
“你把家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写下来,敢写错一个字就要挨打。”敖某和老板娘甘某露出了本来面目,“如果不做,就把你做小姐的事告诉你家人。”罗某彻底绝望了。
幸运的是,有一天,罗某和另一位女孩子偷偷逃脱,并报了警,现王某及其男友、敖某等人均已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