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2分47秒长的视频这两天出现在某门户网站的视频播客上,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转帖。
其标题是《法院执行局局长与美女当事人的权色交易》。
视频上的显示时间是2009年的7月25日,星期六,拍摄地点是金华的一家商务酒店。
怎么样的一段视频?
这段视频的发布时间是今年8月23日,除了标题之外,还有一段视频介绍的文字资料,其中说:原告53岁的施某状告27岁的胡某某(女)返还财产,案由及事实可查阅[2009]永民某某号。被告胡某某为达到个人目的,于2009年初与永康法院执行局局长胡某(51岁)进行了权色交易。2009年7月25日由胡某到金华江南会商务宾馆4楼开房。
这段视频距今已经两年多的时间,为什么在这个时间段,网上会出现这样的视频?快报记者昨天赶到永康进行调查。
“有人在诽谤我”
昨天上午(1日),我们来到永康市人民法院,身为这段视频中的主要当事者,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某接受了记者采访,并拿出了一叠案卷资料。
吴某说,网上这段视频并非是新鲜事,上面所说的执行局局长胡某实际上就是说他,这是两年前被人有意把酒店监控录像进行剪辑之后放到网上对他进行攻击的,时隔两年,又有人拿出这段视频放到网上去传播,显然是恶意为之,目的是为了诽谤他。
“我已经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吴某说。
那么,视频上出现的极易引发众人联想的孤男寡女影像又是怎么回事呢?
吴某说,这事要追溯到两年前,有一位姓吴的案件当事人联合另外两位当事人故意在“搞”他的。
这位姓吴的案件当事人涉及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此前就曾经司法拘留过多次,因为法院执行过程中有意见,他便联合了另外一起故意伤害等案件的当事人及亲属,想整整这位法院执行局长。
吴局长说,当时事情是这样的,他们在金华人民检察院边上的这家酒店谈事情,总共有五六个人,包括那位视频中的年轻女子,其中一位永康朋友要在金华市区购买盆景和花架,还在酒店开了房。起先他们是在一楼大堂坐的,后来服务员递来房卡,让他到楼上再谈,他们便到楼上去了。
“当时房间里本身就有人在的,这个女的也不是执行局所办案件中的当事人。”吴某说。
纯属在恶搞
就是这段录像事后对这位执行局长的工作与生活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这段录像很快被寄到了法院的班子成员以及永康市领导的案前。
很快结果出来了,这段视频是那三个案件当事人向酒店管理监控的工作人员“拷贝”来的,他们整出这段录像就是为了制造这么一个假象。
之后,当事人通过纪检组织,向法院,向吴某进行了赔礼道歉。
此事发生在2009年7月25日。此后,永康纪委等部门对此进行调查。据涉及此事的宾馆相关人员透露,当年7月底,有人找到他,说他一个朋友的妻子在这里住过,想看一下当时的监控录像。刚开始,他不同意。在对方再三要求下,他答应对方拷贝录像。他记得很清楚,当时进入房间的,不是一男一女,而是好几个人。
调阅网络上的视频后,永康纪委等部门发现后期制作比较明显。视频上显示的时间是2009年7月25日下午2时多,一男一女从电梯进入房间。此后,等一男一女出来时,时间已跳转到下午4时多,中间有一个多小时多人聚集的视频被剪掉了。
当时,纪检部门调查了上传视频和到宾馆拷贝视频的当事人。在一份当事人出具的《情况说明》中提到:“2009年7月25日下午,我和法院吴某在金华一酒店大厅遇到,当时和吴某一起的有好几个人。其中有一个女的。当天晚上,我将此事告诉永康一被执行当事人。第二天中午,被执行当事人的亲属约我等人到永康一咖啡厅。被执行当事人说,他很恨吴某,有一官司,(吴某)害他损失100多万元。当天下午,我们几个人就来到金华那家酒店,拷贝录像,并剪辑制作,把相关U盘寄往一些部门和领导。”
当地纪检组织相关负责人称,现在,这段视频再次被上传到网络,而且将此事张冠李戴到另外一个案件身上。经查此案件根本与执行局及局长无关,纯属有人在恶搞。
曾经被评为浙江省优秀法官的吴某说,想不到两年前的这段录像这次又在网上掀起了波澜,他真的感到“非常委屈”。
记者了解到,目前永康市里对这起“开房门”视频风波也非常重视,有关领导要求予以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