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女士向热线反映:前几天我得到一张“忆像教育”的消费券,上面说凭该券报名指定项目的培训课程可抵价500元。但第二天,我到“忆像教育”报名,却被告知我选择的单个课程只能抵100元。我认为对方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希望商报帮忙维权。
500元的消费券最终只能抵100元
前几天,家住杭州市江干区三里亭的汪女士翻阅报纸时,看到里面夹带了一份“忆像教育”的广告。上面介绍了该培训机构开设的各种课程,还附送了两张价值500元的“课程消费券”,一张适用于认字、数学、英语科目,另一张适用于认字、手脑速算、口才表演科目。
汪女士想给5岁大的儿子报名参加一些培养兴趣的课程,在这几页广告里,她相中了围棋和口才表演两种课程。“口才表演是在其中一张消费券的使用范围之内,凭券报名就可以抵价500元。”汪女士理所当然地这么认为。
“忆像教育”的城东校区位于三里亭路88号,就在汪女士家附近。第二天,她拿着“课程消费券”到该处报名,得知:报口才表演课程凭券只能抵100元,手脑速算课程也一样,而报认字课程则能抵300元。
由于汪女士并不打算给儿子报除了围棋和口才表演以外的课程,所谓的“价值500元的课程消费券”最多只能当100元使用。她认为“忆像教育”在广告中没有把细节解释清楚,有误导消费者的性质,教务人员则表示这是学校的规定,且他们具有“最终解释权”。
汪女士向记者出示了该消费券,上面的使用说明清楚写着:“此消费券适用于认字、手脑速算、口才表演科目,限在9月1日至9月15日报名期间使用,详细办法见校内海报。本活动仅限新生,最终解释权归杭州忆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忆像教育:消费券是三个科目的抵价总和
记者拨打了“忆像教育”城东校区的咨询电话,询问“课程消费券”的使用办法,工作人员解释:500元是认字、手脑速算、口才表演三个科目的抵价的总和。其中认字课程原价1680元,凭券能抵300元;手脑速算和口才表演原价均为880元,凭券均能抵100元。
“由于广告版面有限,我们没有把赠券的详情全部写上去,但在校内海报上是有细则的,消费者拨打咨询电话也可以得知细节。所以,我们只是分了不同层次来说明而已,并没有误导、欺骗消费者。”“忆像教育”城东校区的负责人林老师说,他们发放这些“课程消费券”,本身是一种赠予行为,在消费者真正消费之前,他们必然会向其解释清楚优惠的详情,让其消费得明明白白。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杭州市下城区消费者协会的国副秘书长,他认为商家这样打广告欠妥。《广告法》中规定:广告中表明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因此商家应该在消费券中,对使用方法、活动细则等内容作出详细说明。”
杭州市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的陈俊华律师表示,许多商家在推广产品和服务时,都用了类似的套路,名不副实的促销“噱头”已经构成了欺诈行为。“由于广告篇幅有限,不能把优惠的详情一一列举,这是能够理解的。但是已列出的单个优惠项目,商家有必要写明白。”
针对“最终解释权”,陈律师也有说法:“最终解释权不归任何一方所有。出现了什么问题要是都只需解释一下就行了,那还有什么公道可言。这种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某某公司所有)根本就没有作用。”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陈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