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6日讯
昨天,永康读者李小姐致电本报《浙中城事》热线0579-89111111:前几天,我在永康公交公司遇到一件让人很气愤的事。一个年轻女子把钱包落在车上了,她跑回去找,车上所有人都说没看到。可调出监控一看,那个捡钱包的人就在车上。太气人了,他竟然当着失主的面,睁眼说瞎话。更气人的是,捡钱包的人逃掉了。
记者核实:事情发生在8月31日早上8点左右,丢钱包的,是来自江西的陈叶丽,她在永康打工。钱包里,一共8000多元,都是血汗钱,本来打算是用来给女儿和妹妹交学费用的。
7路公交车上
8000元血汗钱丢了
整个丢钱的经过,陈叶丽记得很清楚。
那天一大早,她就起床了,叫醒女儿和妹妹后,她们准备去火车站坐火车回江西老家。坐上从永康黄棠开往火车站的7路公交车,虽然有些颠簸,但一路上也没有什么异常。
到站后,3人下了车。很快,陈叶丽便发现,钱包不见了。站在身旁的妹妹,也吓了一跳。
钱包里有8000多元钱,其中3000元是妹妹利用放暑假,打工赚来的。
“另外5000元,是我刚从银行取出来的。这些钱,都是要带回老家,给妹妹和女儿交学费用的。钱包里还有我的身份证、两张银行卡和3张火车票。”陈叶丽说。
她赶紧往公交站台跑,“钱包一定是掉在公交车上了。”
问了一圈
没人承认捡了钱包
跑到公交车站,刚好有一辆7路公交车还停在站台里,陈叶丽上车一看,司机是同一个人。
“有希望了。”她心里一阵激动。
在陈叶丽坐过的座位上,坐着一个短头发的年轻人,上身穿白色T恤,下身穿黑色长裤,中等身材,身高1米70左右,“他看上去不到30岁,手上还拿着一把黑色的长柄雨伞。”
“请问,你有没有捡到一个浅蓝色的钱包?”陈叶丽急切询地问那个年轻人。
对方一脸无辜,立即回答说:“没有呀,我上来时,什么也没有看到。会不会是前面的人捡了呢?”
这时,旁边的乘客也说,可能是刚下车的人捡走了钱包。
陈叶丽心慌意乱,也没多想,回头就下了车。
监控里
就是那个年轻人捡走了钱包
陈叶丽看到刚下车的乘客正准备离开,赶紧冲了上去。可让她失望的是,他们都表示没有看到钱包。
这时,陈叶丽想起,下车时司机跟她说了一句:“公交车上有监控,可以去公交公司调出视频查看。”
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对陈叶丽的遭遇也很同情,他们立即调出了监控。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死死盯着视频的陈叶丽突然瞪大了眼睛,她不敢相信,拿走她钱包的人,竟然就是那个她询问过的年轻小伙子。
视频显示:当时,那个年轻人上了公交车后,在前面的一个空座位处停了一下,这时,他似乎发现后排座位下有一只钱包,就转身走了过去。然后,他伸手拿起包,悄悄放在身边。陈叶丽再次下车后,他又若无其事地一直坐到永康市南苑路3弄工商银行站,才下了车。
这时,离丢钱包,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
随后,陈叶丽报了警。
“我一个月工资也就2000多元,妹妹打一个月工,才赚1500元。那些钱,都是我们的血汗钱啊。”陈叶丽红着眼睛说。
律师说法
捡钱不还,可能构成侵占罪
金华金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大方:根据《刑法》第270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个年轻小伙子捡到钱包拒不承认和据为己有的行为,已经有了相关的证据,不过是否构成犯罪,还要看涉及的具体金额,如果整个钱包内所有财物经核实达到1万元,小伙子就触犯了刑法,要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