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6日讯
8月5日,本网报道了《感情纠葛索分手费遭拒男子制造一家四口灭门惨案》。9月6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认定该案纠纷起因非情感纠葛,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吴晨辉、吕运良死刑,并责令共同承担230余万赔偿。
经查证,2011年1月24日晚,河南籍男子吴晨辉以手头有低价电脑急于出售为借口,将潘玉红骗至自己的住处,伙同吕运良向其勒索财物。之后,用胶带纸和编织绳将潘玉红捆绑在床上,在其身上搜取一只手机和皮夹。
拿着从潘玉红身上搜出的钥匙,吴晨辉、吕运良进入潘玉红暂住处瓯海区娄桥街道东风村东新街20弄31号。进入潘玉红住处后,两人运割腕、掐颈、衣被闷等残忍手段,将潘玉红的妻子眭万碧以及2个未成年女儿杀死。
杀死3个女人后,吴晨辉、吕运良将她们的尸体及带血的棉被、衣物等丢弃到屋外工厂车间的冷却塔水池,并在尸体上方倾倒碎塑料予以掩盖。擦拭现场血迹后,吴晨辉拿走了2张银行卡和眭万碧的手机,逃离案发现场。
回到吴晨辉的住处后,两人逼问潘玉红银行卡密码,经受不住拷问的潘玉红将银行卡密码告知对方。尔后,吴晨辉伙同吕运良将潘玉红杀害并尸体肢解,将尸块丢弃于温州市瓯海大道半塘路河中。
在庭审中,吴晨辉辩护人称,吴晨辉杀人动机是其与潘玉红的妻子眭万碧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两人间产生情感纠葛,继而实施犯罪。在审查了吴晨辉与眭万碧通话清单、住宿记录等证据后,法院驳回了辩护意见,认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吴晨辉与眭万碧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另外,吕运良对自己的行为作出辩护,他称,自己出于义气帮助吴晨辉杀人,并无劫财动机。根据吴晨辉供述及吕运良的犯罪行为,法院认为吕运良协助吴晨辉实施抢劫,已构成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