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金华9月6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胡冬阳) 6日下午3时,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胡保平绑架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
金华教师绑架杀害学生案一审判决 胡保平被判处死刑
金华教师绑架杀害学生案二审 被告请求免予一死
被告人胡保平系浙江省金华市外国语学校教师。2010年9月以来,胡保平通过网络购买彩票,陆续向学生家长借款数十万元。后因亏损而萌发绑架勒索钱财的念头,预谋绑架本校学生陈某以向陈父母勒索钱财。
2月20日,胡保平购买了号码为13157986790的联通手机卡一张。
2月23日中午,胡保平从家中拿来两根白色塑料包装绳,放置于金华市外国语学校北侧艾青路旁。
24日20时30分许,胡保平将陈某骗出金华市外国语学校大门,捡起事先放置艾青路旁的两根白色塑料包装绳,同行至金华市第一中学东北角围墙东侧附近的土坡下的凹陷处,胡保平乘陈某不备之机,从背后用包装绳勒颈致陈机械性窒息死亡。后胡保平将尸体埋藏于附近的泥土中。
25日8时42分,胡保平用手机号码13157986790向被害人之母何某手机发送了勒索200万元的短信,何某当即报警。公安机关于当日晚在金华市外国语学校将胡保平抓获归案。
二审经公开开庭审理,对原判认定被告人胡保平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陈某的事实予以了确认。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胡保平身为教师,因勒索财物绑架他人并杀害其任教的学生。动机十分卑劣,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严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驳回被告人胡保平的上诉,维持原判。同时将被告人胡保平的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