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7日讯
来杭州找工作,结果第二天就被抓。小伙沐某说这样的经历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因犯危险驾驶罪,昨日沐某被上城区法院判处拘投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1989年出生的沐某来自云南,小学文化, 8月28日他一人从老家来杭州找工作。
刚来杭州,第二天早上四点便起了床,转到劳动路菜市场他买了一斤42°的白酒,喝完酒之后晃晃悠悠地来到索菲特大酒店附近。
在沐某到酒店附近之前,一家洗涤公司的送货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外面,司机下车后快步进酒店送货,车子未熄火、钥匙也没有拔。
沐某到车跟前时,看到车内无人,就上车发动车子。酒店保安发现车子在向后倒,而且车上的人并不是熟悉的洗涤公司职员,于是要求沐某下车。沐某未听劝阻,将车子往前行驶,保安不停拍打车门要求其停车,沐某在驾驶车子行驶了100米之后,撞上了路边的大树,一直在倒着行驶的车子才停了下来。
交警闻讯赶到现场处理时,沐某浑身都是酒味,现场呼吸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03mg/100ml, 经抽血检验,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3mg100/ml,达醉酒驾驶标准。调查发现,沐某连驾驶证也没有。
昨日庭审时,沐某一直在哭,他说自己都不知道车子是怎么发动的。法院昨日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