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8日讯
(通讯员孙卫国马律军)日前,绍兴县中国轻纺城花样版权登记管理保护办公室被国家版权局认定为首批全国版权示范单位,这是我省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全国版权示范单位。中国轻纺城花样保护的经验做法也将于9月8日——10日在国家版权局召开的推进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创建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中国轻纺城是以面料为主的全国重点市场,其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一直是困扰市场提升发展的核心难题之一。2008年以来,我县积极落实科学监管观,把破解这一“难题”作为服务市场转型发展、推动市场“二次创业”的重要工作来抓。为推动市场创业创新和转型发展,2008年下半年,在浙江省版权局指导下,绍兴县专门成立了中国轻纺城花样版权登记管理保护办公室,作为市场花样版权保护的综合机构。花样版权登记管理保护办公室成立后,紧紧抓住纺织品花样保护这一核心进行创新探索。形成了以“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保护体系,并开创我国跨省开展纺织品市场版权保护与合作先河,牵头联合浙江绍兴、江苏南通、山东潍坊、广东佛山纺织品龙头市场,在国内率先建立了跨区域版权保护“协作联合体”。
三年来共受理花样登记11492件,是此前8年间的12倍多,查处、调解各类侵权案件纠纷500多起,其中异地案件103起,为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1.1亿多元。大大激发了市场的创业创新热情并推动了中国轻纺城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2010年,中国轻纺城创意产业基地获得了中国创意产业最佳园区奖。
目前,中国轻纺城创意产业面积已超7万平方米,投资10亿打造全国最大纺织创意基地的工程也正在抓紧建设。花样版权保护工作的扎实开展减轻了金融危机等对市场的影响。尽管受国内外各种不利因素冲击,中国轻纺城市场发展依然强势不减。2009年市场实现成交额708亿元,较2008年增长10.9%。2010年实现成交额793.66亿元,同比又增12.1%。今年1—8月份,市场成交额达到485.99亿元,同比增长12.4%,再创历史新高。
据了解,申报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必须有较为完善的版权保护运行机制,在全国具有推广价值;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在智力成果的创作、传播、使用领域具有示范效应;遵法守规、诚信经营;有良好的版权保护氛围等六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