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3日讯
“缺少有力举措禁止有偿家教”、“仍然有18名在编不在岗的教师未返回上课”、“有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的情况出现” ……经过近一个月的进驻巡查,龙泉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巡查组近日向龙泉市教育局发出了整改意见书,督促其即时整改。
两年来,龙泉市纪委共组建了14个廉政巡查组,锁定了群众反映较大的7个乡镇(街道)和21个部门,分两批次进行进驻巡查。通过这种每年就盯几个重点单位,集中精力将每个问题剖析到底的巡查方式,为权力运行“定向杀毒”。
龙泉市纪委书记雷金松说,廉政巡查工作作为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载体,这种进驻巡查的方式,有效避免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不敢,下级监督不能”这些普遍性问题。
为此,在巡查前,龙泉市纪委通过信访举报、效能投诉和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的调查摸底,锁定群众反映较大的部门作为巡查对象。然后从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挑选了60多名工作人员建起专业过硬的巡查组。巡查组在进驻被巡查单位的一个月内,针对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点题了解、“一对一”约谈、突出检查、大量走访等方式,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筛选、梳理和总结。
“这种进驻巡查制,让党内监督实现了‘点名、点事、点人’。从而通过一个阶段的专项工作,将真实问题了解清楚。”一位巡查组长说。据统计,两年来,巡查组共计纠正违规违纪行为10余起,提出整改意见93条,帮助被巡查单位建立完善各项制度46个。
通过巡查,“权力集中型”、“财务混乱型”、“进人随意型”、“项目违规型”等四大类廉政风险被梳理出来。针对这些问题,龙泉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了《机关干部“2+3”绩效考核模式》、《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记分督察办法》等12项典型做法,并建立了政府投资项目“四道闸门”管理模式。从制度上减少各单位领导在人事、财务、物资采购等方面的犯错风险。
截至目前,28个被巡查单位部门都根据巡查组的意见先后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如龙泉市园区管委会根据巡查组的意见实行了接待费“包干制”,接待费用和会议费用支出均下降了一半左右。
来源:丽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