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4日讯
19岁少女,爱上27岁已婚男。未婚生下一子后,痴心相随15年。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十几年的感情,最终,一纸诉状虚化了。
王女士49岁了,一直单身,却有一个已经成年的儿子。事情还要从她19岁那年说起。
1981年,王女士当时还是王小姐。19岁的她,与同在一家工厂上班的李先生相识,坠入爱河。
那年,李先生27岁,有妻有儿有女,但两人还是决定在一起。李的妻子知道后,为了一双儿女,只能默默忍受丈夫出轨。李先生则“甜蜜”地享受着贤惠妻子和痴心情人带来的“幸福”生活。
十年后,王为李生下一个儿子。多年来,王一直没有正式的工作,连每个月的生活费都是靠李。儿子出生后,王买了房,开了一家服装店,前期的资金大都由李支付。连她向别人借的钱,都是李帮忙还的。两人俨然一对夫妻。
1998年起,李渐渐疏远了王。王见相随多年,李还是无意离婚娶她为妻,也愈来愈心寒。
可王还欠着债呢,她怕李不肯再帮她还债,就要求李向自己出具两份借条、一份欠条。欠条是多年来累计的利息,合计金额67800元。
但李一直不肯兑现承诺,王只好自己还债。
这些年来,王身体越来越不好,现在卧病在床,生活都没法自理了。想到自己可能要走了,儿子无父无母,她狠狠心,凭着那两张借条和一张欠条,到法院告了李。
曾经的感情,毕竟不是说能断,就断得了的。李看到王如今的样子,也唏嘘不已。在象山法院的调解下,李最终支付了5万元给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