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4日讯
江南阀门有限公司日前向龙湾区人民法院申请对浙江江南皮革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原因是江南皮革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裁定受理申请,并指定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江南皮革管理人。即日起两个月内,债权人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江南皮革公司于2002年7月成立,注册资本158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人造革、箱包鞋革、服装革、针织无纺布等。公司隶属于江南控股集团,江南控股占股比例为50.5%,黄鹤占股10%左右。
江南皮革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为黄鹤。为方便处理公司善后事宜,经多数股东同意,江南皮革公司方面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法人代表。目前,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他人。
根据江南阀门公司的申请,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江南皮革作出审计报告。报告显示,江南皮革已出现严重的资不抵债情况,不能清偿所欠江南阀门公司4817万余元的债务。为此,江南阀门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对江南皮革进行破产清算。江南阀门公司是江南控股集团旗下的一家公司。
法院认为,被申请人江南皮革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于9月9日裁定受理江南阀门对江南皮革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为江南皮革管理人。
江南皮革有关债权人需在两个月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可联系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谢文渊律师(电话13567721177)。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若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予以说明。
来源:温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