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4日讯
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出台。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系列措施之一,温州市将建立公共服务购买机制,这也意味着,今后将由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并由政府买单。
据悉,在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中,温州市将出台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相关政策,编制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目录,纳入财政预算和政府采购目录。根据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审核后支付费用;或者采取“政府立项、公开招标(或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契约方式,以契约为基础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与此同时,温州市还将出台委托(授权)社会组织承担(协同)社会事务和管理的政策,编制委托(授权)事项“年度目录表”,规范委托(授权)的操作程序。今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温州市政府各部门行业管理与协同职能、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以及市场监管与技术性等职能,将逐步通过委托、授权等方式依法转移给有资质、有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接,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转移给3A及以上有资质、有能力的社会组织。
此外,温州市还将建立扶持和激励机制。对在参与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社会组织,政府将给予相应的激励,并优先购买其服务。
市委、市政府还明确了温州市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五大重点领域:社区服务领域、社会事务领域、社会事业领域、经济事务领域以及公益慈善领域。
据市民政局局长李爱燕介绍,温州的社会组织管理总体较好,其数量在浙江排在前列,比深圳还要多。但就公共服务购买机制而言,温州市在全省和全国都相对滞后。李爱燕表示,随着温州市有关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实施意见的施行,温州各类社会组织在促进温州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将发挥更大作用,各类社会组织也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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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种新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其主要方式是“市场运作、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
近年来,北京、上海、江苏、广州、深圳等省市在推进政府管理的改革和创新过程中,开始尝试推进公共服务合同制管理模式。
广州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起步于2007年。最初的试点是海珠区政府出资200万元,向启创社会工作发展协会购买了3条街道和两所中学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服务项目。广州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进度这几年明显加快。从1个街道发展到20个街道,再到全市推广。公开报道显示:2011年广州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增加到8000万元。广州着力实现的“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也已具雏形。
来源:温州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