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衢州市住建局市政工程管理处对市区5个收费的公共停车场进行整顿,再一次明确了收费标准:12座以下车辆,停车4小时以内每次收费2元,停车4小时以上每天收4元钱,并规定如果停车场多收1元钱,将赔偿消费者50元。
“热天太阳大,许多人不愿意将车停到没有树荫的户外,停车场收费进入了淡季,乱收费现象有所抬头,”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相告,近期他们接到市民的投诉,有的公共停车场收费人员对每辆车收取3元停车费,有的甚至按每小时1元钱计费,违反了停车收费标准。
2005年出台的《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市区公共停车场泊位收费标准》中规定:12座(含)以下车辆,停车4小时以内每次收费2元,停车4小时以上每天收4元钱;12座以上的车辆,停车4小时以内每次收费3元,停车4小时以上每天收6元钱。
该工作人员介绍说,市区共有8个公共停车场,分别是新河沿停车场、大南门停车场、新桥街停车场、府学路停车场、中河沿停车场、罗汉井停车场、东河沿停车场和荷花一路停车场,其中除罗汉井、荷一路、新河沿这3个公共停车场暂不实行收费外,其余5个停车场均按以上标准收取停车费。今年2月,市政管理处对公共停车场收费情况进行过一次整顿,并在停车场门口设立收费明示牌,告知消费者收费标准。
上周,市政工程管理处召集承包单位负责人和5名现场收费人员,进行了教育和培训,并让他们签下“如果乱收费,多收1元罚款50元”的承诺书。
昨天下午,记者开车来到市区府学路、新桥街两家公共停车场,暗访整顿后的成效,现场收费人员均按停车4小时以内的规定向记者收取了2元停车费。
衢州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市区这5家收费的公共停车场停车付费时,如果遇到收费人员不按标准乱收费的情况,消费者要记得索要发票,并要求收费员在发票背面注明停车时间,消费者可凭停车发票进行举报,获得一赔五十的赔偿,公共停车场收费监督电话为2388006、3026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