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月15日),浙江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由浙江省司法厅出台的《关于法律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
浙江成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以及设立舟山群岛新区后,各类基础设施的建设,都需要用法律规范,也需要用法律来规避风险和化解矛盾纠纷等。
《指导意见》的出台就是来解决这些问题。
根据《指导意见》规定,法律服务海洋经济主要在十大重点领域:1.保障涉海基础设施建设;2.保障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3.推动海岛开发;4.支持海洋金融业发展;5.、加强涉海知识产权保护;6.服务船舶和航运物流业发展;7.推进外向型海洋经济发展;8.服务海洋渔业发展;9.促进滨海旅游业发展;10、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之前,浙江省高院也针对海洋经济发展出台了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详见本报8月12日报道),那么司法厅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有何不同呢?
省高院出台的意见是针对审理案件,是发生了案子后才使用的;浙江省司法厅出台的《指导意见》是主张为海洋经济发展中各种项目开发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的。省司法厅副厅长李会光说,《指导意见》目的就是让法律提前介入,做好风险防范,规避案件发生。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法律服务形式主要有:开展法律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巡回宣讲,开展涉海企业法律体检专项活动;做好示范区的法律顾问工作;帮助涉海企业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研发法律服务新产品等。
据介绍,浙江省内目前有1万名律师,他们也早已投身涉海法律服务,参与海外收购和并购、国际贸易和航运、涉海重大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法律事务。今年以来,全省律师办理各类涉海诉讼和非诉讼案件5036件,涉及金额619.3亿元。
另据悉,浙江海洋经济法律服务网将开通(www.zjhy-law.com)。